全面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大力实施VOCs废气治理系统改造等项目,完成农村居民“煤改电”“煤改气”1.4万户,全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建立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黄河贺兰段水质稳定保持II类进出,重点河沟水质稳定达到IV类及以上。实施城市建筑垃圾固废循环利用等项目,全县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和危废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实施宰牛沟历史遗留矿坑生态修复工程,修复湿地1.05万亩,绿化覆盖率达41.6%。规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同比下降5.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4.5%。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荣获优秀等次,艾尼科技等5家企业获得国家“绿色工厂”荣誉称号,“稻渔空间水循环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荣获全国母亲河“绿色项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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