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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贺兰县首届“洋货节”活动的通知

2016-04-29 03:36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推进全县电商产业发展,进一步扩大宁浙电商创业园进口商品馆知名度。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首届“洋货节”活动。现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4月30日-5月2日。

  二、活动内容

  (一)进口商品展销。“洋货节”活动以开展宁浙电商创业园进口商品馆进口商品的展销促销为中心,营造宁浙电商创业园进口商品馆进口商品齐全、便利实惠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参观进口商品馆、购买进口商品,进一步丰富干部群众“五一”节日气氛,满足广大群众对进口商品的需求。

  (二)电商线下体验。发动奥特莱斯名品折扣城、永泰百货、物美、隆鑫超市、黄河商场等县内大型商超开展促销活动。同时,发动义乌购等县内电商企业推出打折、降价、特卖、“满送”、抽奖等形式多样、切实可行的线下促销活动,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便捷实惠的消费新体验,推介特色电商企业,推广O2O购物新方式,使“洋货节”真正成为亮品牌、展风采、聚人气、促消费的电商惠民活动。

  (三)电商线上促销。组织“淘宝特色中国贺兰馆”、“京东特产中国贺兰馆” 及百瑞源、厚生记、农大大等县内知名企业电商平台,积极参与“洋货节”线上促销活动,提供优质商品货源,利用企业微信公众号,结合自身营销计划,以品牌日、品类日等主要促销方式,通过特价、秒杀、限时抢购、发放红包等方式吸引消费、扩大销量、惠及群众。

  三、任务分工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微信平台、电子屏、LED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全县首届“洋货节”,齐心动员干部群众参与活动,强力提高活动声势,提升宁浙电商创业园进口商品馆及电商“线上、线下”购物影响力。

  县电视台:做好活动实景拍摄、录播、跨街横幅等宣传报道工作,电视字幕滚动播放,黄金时段广告宣传及“固原市大城小事”、“银川市微生活”等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同时,在银川日报、新消息报、宁夏电视台、银川电视台、其他县区电视台及各类广播电台开展宣传。

  县网络经济发展局:利用电视台、微信平台等媒体,刊登县内电商企业的网址、二维码,鼓励引导消费者扫码购物、线上购物,扩大影响力,带动商家销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县域个体商户电子屏活动期间“洋货节”滚动宣传。

  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做好县域户外广告牌宣传工作,在广告牌上印刷电商企业二维码、网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扫码范围,引导群众转变消费方式。

  各乡镇场、街道办:组织动员辖区村(居)民参观宁浙电商创业园进口商品馆,参加“洋货节”活动,做好“洋货节”进农村、进社区宣传工作,宣传“线上、线下”购物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从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同时还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精心策划,注重实效。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电商拓市场、促消费、惠民生的作用,让“洋货节”动起来,让群众享受购物的乐趣,务求实效,进一步提升电商产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此次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宁浙电商创业园进口商品馆及体验电商“线上、线下”交易方式的便利。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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