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来件时间 | 姓名 | 反映问题 | 办结情况 |
1 | 7月1日15:31 | 某市民 | 咨询贺兰县第二批务工补贴何时发放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回复如下:经核查,根据《贺兰县2021年乡村振兴产业扶持政策》(贺乡振领发〔2021〕1号)文件,我县对通过自主务工或劳务协会组织外出务工就业人员且年度务工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年度务工收入达到4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4000元;年度务工收入达到6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年内最高补贴5000元)。经农户申报、村镇两级审核,2021年度符合外出务工补助条件人员共计1872人,其中洪广镇1383人,金贵镇232人,立岗镇142人,南梁台子管委会112人,常信乡2人,习岗镇1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外出务工补助资金共计634.8万元。6月7日经贺兰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和贺兰县2022年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县财政局已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按程序有序发放至申报补贴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银行账户中。我单位已督促相关乡镇场加快务工补贴支付进度。 |
2 | 7月10日12:00 | 某市民 | 贺兰工业园区绿化带树木太高导致高压电短路 | 您好,由于您未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具体地址,导致部门无法正常处理此事,如您需要继续处理,请致电县综合执法局 电话:8080242。 |
3 | 7月15日06:05 | 某市民 | 反映海亮滨河壹号北门牛羊肉店超范围经营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如下:一、基本情况 被诉方名称:宁夏御品羊肉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MA772N0265;注册地址:贺兰县海亮滨河壹号商住楼3幢5号;食品经营许可证:JY16401220048022。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被诉方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及其它类食品制售的资质。烧烤属于热食类制售食品,被诉方并未被许可此项经营活动,同时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摆摊所用折叠桌椅,存在未经许可制售热食类食品烧烤的违法行为。三、处理结果 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教育告诫被诉方负责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制售热食类食品烧烤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制售烧烤的违法行为。2022年7月26日11时20分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前往被诉方现场进行复查,通过询问周边商户,并未发现其再次制售烧烤的行为。因申诉人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告知其具体情况,如申诉人再次发现被诉方存在售卖烧烤的行为,可通过电话0951-8987166向我局德胜市场监管所反映,执法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理。 |
4 | 7月20日18:45 | 某市民 | 反映陆斌等人恶意投诉致使商户不能正常经营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请您查看附件回复结果,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