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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640122-128/2017-0266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4-10
发布机构 贺兰县住建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预算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区、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防震减灾、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地震监测预报、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性防御对策方案等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行业管理;统筹协调新型城镇化工作。

  (二)承担城乡规划编制及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乡镇村庄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规划执法监察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规划执法监察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等规划审批和实施;负责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国土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及政策,严格做好廉租住房资金使用;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执行住宅产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监督和指导实施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负责颁发城市规划区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国家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房屋质量投诉。

  (七)承担城市市政建设与发展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城乡建设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战略、中长期规划、实施措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以及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指导城市供水、节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辖区燃气和供热企业。

  (八)贯彻执行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物业管理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培育、开发物业管理市场,配合协调其他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参与住宅小区的验收工作,指导、监督住宅小区的移交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监督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对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负责住宅小区服务管理企业的考评工作。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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