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根据《贺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政策的规定,习岗街道办事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已对宋雪静等28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进行了调查核实,均符合管理办法的政策规定,确定为2020年第一季度租赁补贴户,计28户,合计核发壹万伍仟叁佰元整(¥15300)请贵局给予核发。
附件:2020年第一季度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册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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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贺建函[2020]32号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贺兰县住建局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县财政局:
根据《贺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政策的规定,习岗街道办事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已对宋雪静等28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进行了调查核实,均符合管理办法的政策规定,确定为2020年第一季度租赁补贴户,计28户,合计核发壹万伍仟叁佰元整(¥15300)请贵局给予核发。
附件:2020年第一季度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册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