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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贺兰县居民燃气用户燃气安全“三件套”加装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贺兰县居民燃气用户:

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贺兰县居民燃气用户燃气安全“三件套”加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范围及内容

(一)天然气

时间: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底

范围:贺兰县范围内所有使用管道燃气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金属波纹管、自闭阀等安全设施的用户。

内容:加装自闭阀1个、加装燃气报警器1套、燃气金属波纹管(不超过2米)。

(二)液化气

时间:2023年9月至2023年10月底

范围:贺兰县范围内所有使用液化气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金属波纹管、自闭阀等安全设施的用户。

内容:加装自闭阀1个、加装燃气报警器1套、燃气金属波纹管(不超过2米)。

二、实施原则

按照“政府组织、企业实施、用户配合”的原则进行,贺兰县所辖乡镇(场)、社区和贺兰工业园区要发挥属地管理职能,全力支持居民燃气用户燃气安全“三件套”加装工作

三、收费标准

(一)天然气

天然气居民用户加装自闭阀1个、燃气报警器1套和波纹管2米内免费,超出免费标准的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家中灶台台面需要打孔、扩孔的,用户可自行打孔、扩孔,也可由改造人员进行打孔、扩孔,费用需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液化气

液化气居民用户加装自闭阀1个、燃气报警器1套和波纹管2米内每套收费标准为180元,安装企业向用户实收90元每户享受政府补贴90元,超出标准的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家中灶台台面需要打孔、扩孔的,用户可自行打孔、扩孔,也可由改造人员进行打孔、扩孔,费用需由用户自行承担;

四、实施方式

(一)以小区(村)为单位逐楼逐户进行集中改造。

(二)因故无法参与集中改造的用户可至所在社区(村委会)预约报名,待二次集中改造时进行改造。

(三)实施企业制定“三件套”加装计划,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受理燃气居民用户的查询、咨询、投诉。实施加装前应当提前3日通知用户,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上门改造。

五、有关要求

燃气居民用户应当支持、配合升级改造工作,积极配合街道(乡镇场)、社区(村)、小区物业及燃气企业的安排,认真遵守时间约定,提前做好更换准备,在约定时间内家中留人,确保一次上门安装成功率。

按照《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等有关规定,燃气灶具判废年限为8年,且燃气灶具必须有熄火自动保护装置。为确保广大用户用气安全,燃气供应企业在实施改造前应对用户现有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发现用户“阀、管、灶”等不符合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不能按照要求时限及时整改的,燃气供应企业应当采取停气措施。

请广大燃气用户积极响应号召,加装安全设施期间家中留人,遵守时间约定,提前做好准备,确保一次上门安装成功率。因不配合导致未加“三件套”的用户,后续加装改造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如用户拒不加装的,将停止供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三件套”加装工作。对于妨碍、阻挠加装工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本次“三件套”加装实施期间,如有任何个人或单位以本次“三件套”加装名义高价、强制销售有关燃气灶具器具或诱导居民消费的,请广大居民保持警惕性,切勿上当受骗,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燃气企业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燃气企业服务电话: 0951-7821777 (天然气)

0951-7650000 (液化气)

燃气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951-8069655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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