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动态管理制度,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根据《贺兰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办法》贺政办发[2016]171号文件相关规定,经住建局住房保障办核实,以下51户不符合住房保障标准,给予取消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现公示如下:
附件:2017年度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人员名单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