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5年第九届全国自然水域冰钓赛竞赛规程》已经贺兰县人民政府专题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第九届全国自然水域冰钓赛竞赛规程
一、支持单位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二、主办单位
贺兰县人民政府
银川市体育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承办单位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
贺兰县委宣传部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贺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贺兰县商务与投资促进局
贺兰县公安局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贺兰县体育中心
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
贺兰县融媒体中心
贺兰县总工会
贺兰县文学艺术联合会
五、赞助单位
东莞甲上渔具有限公司
甘肃墨方手绑子线
成都丸美钓具有限公司
宁夏大良渔具有限公司
宁夏昊渔轩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帝王渔具旗舰店
宁夏子非鱼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宁夏拉克渔具
宁夏张溢达钓具工作室
宁夏银川市豆丁渔具
宁夏西冠垂钓俱乐部
六、参赛群体及规模
(一)参赛人员:全国年龄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均可报名参赛。
(二)活动规模:总参赛人数限报300人。
七、比赛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5年1月11日14:30
报到地点:贺兰体育馆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2025年1月12日
比赛地点:贺兰县如意湖南湖
八、比赛项目
冰钓混合鱼团体重量赛
冰钓混合鱼团体单尾重量赛
九、比赛方法和规则
(一)比赛方法
1.本届冰钓比赛赛程1天,比赛日09:45-16:00为比赛时段。
2.冰钓混合鱼团体赛以报名团体为单位参赛,即以每个参赛队(4名运动员1名领队共计5人)一个比赛日钓获重量为比赛成绩,累计重量多者排名列前。
3.冰钓混合鱼团体单尾重量赛以团体为参赛单位,即以运动员团体比赛日最重的一尾鱼获统计比赛成绩,单尾重量重者名次列前。如重量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
4.本届冰钓赛自选比赛区域。比赛日:赛前以抽顺序签方式确定各队伍进入参赛区域,各参赛队伍在确定的比赛区域内自选钓位。钓位为直径10米的圆,圆中心插队旗。
5.本届冰钓比赛有效成绩统计为比赛区域内所钓获得的总重量。
6.如本队选择区域不适合垂钓,在比赛开始1小时后可向随队裁判提出换位申请,裁判需向巡视裁判长汇报,巡视裁判长向总裁判长汇报,经同意后方可换位,换位的同时不能影响其他比赛队伍垂钓。每队只可换位一次,一经换位,不能再回原位垂钓。
(二)比赛规则
1.参赛运动队应以机关、事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社区或社会团体为单位组队,每一个参赛队伍限报4名队员,多人参赛的单位可报两个以上参赛队伍;每个参赛队伍需报领队1人。
2.赛前竞委会采用抽顺序签方式,参赛运动员必须服从引导裁判的指挥。
3.比赛开始前,各参赛队伍由引导裁判带领到参赛区域,选好钓点后,将队旗凿冰插入冰面作为定点标识,并以队旗为圆心,在直径10米的区域内作钓。相邻各队作钓区域定点标识距离不得小于15米。
4.每个参赛队限凿冰孔9个(含一个放鱼护的孔),冰孔直径不得超过30公分,冰孔之间的距离原则上应大于1米。
5.本届冰钓比赛,钓具自备,钓法、竿长、线长不限;比赛期间每名运动员限两钩一线入水;严禁使用锚钩。
6.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有碍鱼类生长和破坏水域环境的饵料;禁止使用燃油助力冰钻;禁止使用冰钓帐篷、围挡。
7.运动员必须穿戴由组委会统一配发的救生衣,比赛期间救生衣离身者,取消参赛资格。
8.比赛鱼获以队为单位,入护存放,不得散落冰面。
9.比赛开始和结束均以发令信号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停止垂钓,钩线离水,未入护的鱼获不计成绩。本队裁判带领运动员到指定地点计量成绩。
10.各队需按规定自制队旗一面,旗杆长度应在3米以上,旗面长1.5m*宽1m,印有队名,颜色不限。
11.赛场内不得乱丢杂物,保持赛场卫生整洁,比赛结束,各参赛队伍应将产生的垃圾自行带离赛场,违者扣罚比赛成绩1千克。
12.比赛期间严禁吵闹滋事、打架斗殴,发生问题运动队应服从裁判组裁决,不听劝阻者取消参赛资格。
13.因不可抗拒力导致比赛存在安全风险或赛场出现危及比赛安全的情形时,竞赛组委会有权终止比赛。运动员应听从组委会指挥,有序撤离。
14.仲裁及申诉:组委会设置仲裁机构,执行仲裁职能。参赛运动员如对成绩和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5分钟之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胜诉者申诉费全部退还)。
十、比赛判罚标准
(一)运动员违规处罚标准。
1.警告(出示黄牌)。
2.罚减3尾最大渔获或罚减1Kg。
3.取消比赛资格(出示红牌)。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成绩结果或比赛正常进行,听从裁判劝阻并及时改正的,应给予黄牌警告。
1.钓位相邻不足规定的,渔获未及时入护。
2.赛前提前开洞,钓组提前入水。
3.比赛期间运动员必须在本队区域,有事离开时,须经裁判同意。
4.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5.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6.运动员任何时候都应主动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7.比赛结束,未计量前,必须由本组裁判带领到指定位置进行计量。
8.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队垂钓区域清理干净;不得将饵料及任何物品丢弃在冰面。
9.赛事组织委员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穿戴使用,运动员必须遵守。
10.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影响到比赛成绩或比赛秩序但情节较轻者;或本次赛事中两次被黄牌警告者,应给予赛制罚减3尾或罚减1Kg重量的处罚。
1.手竿钓组必须是由:手竿、单漂、主线、子线、漂座、单铅座(含铅)和钓钩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必须使用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钓尖的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
2.运动员进入钓位后,比赛前不得故意将线组入水。
3.运动员必须在本队垂钓区域做钓。只允许使用组委员会规定的套数钓组进行比赛。
4.运动员应坚持自钓、自取和自存的原则。
5.运动员的渔获必须回到水体,不允许散落在冰面。
6.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7.比赛中无效鱼不得入护。
8.比赛时不允许用器具打窝。
9.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10.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无效。强行入护的需减去所有入护鱼的最大一尾重量。
11.比赛结束,未计量前,随队裁判必须全程监控本队渔获,必须有序计量,严禁随意走动,围观计量。
12.比赛结束后,未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故意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13.运动员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行为。
14.赛事组织委员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穿戴使用,运动员必须遵守。
15.比赛间隙和比赛结束后,无故不配合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者。
16.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四)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红牌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1.任何时间不允许毁窝。
2.本场为非公饵的比赛,运动员不得携带任何违禁饵料。
3.任何时间不允许恶意锚鱼。
4.所有渔获必须计量,不得将渔获私自带走。
5.在赛事活动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位和换卡等弄虚作假行为。
6.违反第二项内容的相关条例规定,情节严重者。
(五)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追加处罚。
1.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2.违反饵料规定情节严重者。
3.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4.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5.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情节严重者。
6.参与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
十一、奖项设置
(一)混合鱼团体赛总重量录取前二十名,总奖金67300元整。
第一名:奖金30000元+奖杯
第二名:奖金10000元+奖杯
第三名:奖金8000元+奖杯
第四名:奖金5000元+证书
第五名:奖金4000元+证书
第六名:奖金3000元+证书
第七名:奖金2000元+证书
第八名:奖金1000元+证书
第九名:奖金800元+证书
第十名:奖金500元+证书
第十一名到第二十名:奖金各300元+证书
(二)混合鱼团体单尾重量赛录取前十名,总奖金17500元整。
第一名:奖金5000元+证书
第二名:奖金4000元+证书
第三名:奖金3000元+证书
第四名:奖金2000元+证书
第五名:奖金1000元+证书
第六名:奖金500元+证书
第七名:奖金500元+证书
第八名:奖金500元+证书
第九名:奖金500元+证书
第十名:奖金500元+证书
十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须知
1.凡冬钓爱好者,年龄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均可报名参赛。
2.每支队伍限报五名,其中队员四名,领队一名。
3.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年龄和健康状况,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收据单等信息、现场签订参赛免责协议。
4.请各队领队于2025年1月11日14:30到贺兰县体育馆报到,领取比赛指定用品和秩序册,并参加抽签,缺席会议的视为放弃比赛。
联系电话:杨老师:18695178000
李老师:15909514800
5.本次比赛不接受口头报名,报名费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报名费1000元/队,参赛运动员其他费用自理,报名费一经交纳不予退还。
6.2024年1月7日早上10:00公布报名信息,截止报名人数满额为止,以报名费缴纳成功为有效报名(缴纳报名费时请留取报名费缴纳截屏以便查验)。
7.报名就送羽绒棉马甲一件,价值218元;墨方手绑子线20副,价值80元;爆飞鲤高蛋白颗粒一瓶价值25元。
8.前三名团队总重奖每人一套:甲上攻渔浮漂。
9.颁奖结束后,将进行抽奖活动,奖品超级丰厚,数量多多:冰钓工具箱、冰钓先锋帐篷、高端帐篷垫、取暖炉、黄金樟冰钓杆、崖柏木冰钓杆、蓝宝石冰钓杆、红枫冰钓杆、金丝楠冰钓杆、高碳冰钓杆、冰钓先锋名匠、冰钓先锋妖媚、冰钓先锋灵兽系列、冰钓巨物轮、冰钓漂盒、护腿(带毛巾)、冰钓连体衣、甲上攻渔浮漂、丸美主线、子线、鱼钩、大良纯铅、鲤先生抄网杆、张益达麝香酒、拉克冰钓颗粒、帝王渔具冰钓PE线。
(二)报名方式
进入“网钓天下”微信公众号,搜索2025年全国自然水域冰钓赛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网钓天下”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三)食宿安排
比赛期间参赛队食宿、会务、游览、交通费用自理,比赛当天午餐自备,比赛结束后,在贺兰县如意湖进行颁奖。
(四)乘车路线(银川—贺兰)
银川河东机场乘车路线:乘机场巴士至市区,转乘311、315到贺兰县体育中心站点下车。
银川火车站乘车路线:乘301路公交车至贺兰县回民中学下车向北500米即到。
(五)注意事项
请各队领队于2025年1月11日下午14:30前到贺兰县体育馆报到,并参加领队会,领取比赛指定用品和秩序册,不参加会议视为弃赛。
1.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需自备急救药品,如冻伤膏、创可贴等。
2.所有参赛队伍在比赛过程中需遵守比赛规则,不得在冰面上随意大小便,保持冰面清洁。若有违反,由裁判安全员减少鱼获1千克。
3.与比赛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赛场冰面。
4.所有参赛运动员及工作人员必须提前自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事宜。
5.如赛场冰面发生意外情况(如塌陷、破裂等),运动员要听从冰面安保人员统一指挥,以确保人身安全,在组委会统一指挥下,有序撤离。
十三、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总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国家级裁判担任。裁判员及助理裁判由承办单位及裁判长选调。
十四、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当场参赛的运动员对其他当场参赛的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其他任何人无权进行举报。
1.举报者需实名制。
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
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
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四)2025第九届全国自然水域冰钓赛监察委员会成员由赛事组委会担任。
十五、免责声明
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所有参赛运动员需购买个人保险,报到时各队需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否则不予安排比赛。
十六、其他事宜
如因冰面厚度达不到要求等不可抗力因素,组委会有权调整比赛时间或熔断比赛。
十七、解释权
本规程解释权属2025第九届全国自然水域冰钓赛赛事组委会所有。
附件:1.日程安排
2.部分奖品展示
附件1
日程安排
时间 | 活动内容 | 地点 |
2025年1月11日 (比赛前一天) 14:30 | 召开领队联席会领取相关物品并抽签 | 贺兰县体育馆 |
2025年1月12日 (比赛日) 08:30-09:30 |
| 贺兰县如意湖南湖广场 |
2025年1月12日 (比赛日) 09:45—16:00 | 比赛期间 | 贺兰县如意湖南湖 |
2025年1月12日 16:00—16:40 | 进行比赛成绩统计 | 贺兰县如意湖南湖 |
2025年1月12日 16:40—16:50 | 颁奖仪式 | 贺兰县如意湖南湖广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