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网信办、财政局、审批局、商投局、综合执法局、市监局、交通局、融媒体中心:
《贺兰县“双十一”暨“嗨购贺兰 乐享好物”系列促消费活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双十一”暨“嗨购贺兰 乐享好物”系列促消费活动方案
为办好贺兰县2024年促进消费系列活动,推动消费恢复转向持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围绕“双十一”“双十二”年终大促等消费热点,联动云闪付、餐饮、住宿等小微商户开展促消费活动,指导新百贺兰中心等商业综合体积极开展主题购物促消活动,力争贺兰县四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稳步增长。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活动安排
(一)“嗨购贺兰 乐享好物”促消费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11月9日-12月31日
活动内容:组织县域内近30家商户开展三级分档消费补贴活动,精准投放消费券,积极发挥社会消费带动作用。
A类档消费券:消费满10元减5元,立减消费券6200张;B类档消费券:消费满50元减15元,立减消费券4600张;
C类档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减25元,立减消费券4000张。
活动资金:共计发放14800张立减消费券,补贴资金20万元。
(备注:以上三类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每人限领4张)
(二)“贺兰好物”进商场展销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11月8日-11月11日
活动地点:贺兰新百中心内
活动内容:组织贺兰县农特产品进行推介展销,发放三级分档消费补贴活动,共补贴资金5万元,精准投放消费券,积极发挥社会消费带动作用。
A类档消费券:消费满10元减5元,立减消费券3000张;B类档消费券:消费满50元减15元,立减消费券1000张;
C类档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减25元,立减消费券800张。
活动资金:共计发放4800张立减消费券,补贴资金5万元。
(备注:以上三类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每人限领4张)
(三)缴纳取暖费返消费券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11月1日-12月31日
活动范围:宁夏昊阳热力有限公司供热区域的所有热用户,且为一次性缴纳本年度全额采暖费的用户(停暖用户、公建单位不参与此次活动),纸质消费券不记名,不挂失,不补办,先到先得,送完为止。
活动内容:宁夏昊阳热力有限公司联合县域内商超、百货等企业商户,开展缴纳取暖费发放纸质消费券活动,发放消费券37695张,补贴资金150万元。具体活动分为三个档次:
1.一次性缴纳费用在1600元以内(包含1600元)的用户,可领取30元消费劵;
2.一次性缴纳费用在1601-2900元以内(包含2900元)的用户,领取40元消费劵;
3.一次性缴纳费用在2901元以上的用户,领取50元消费劵。
(四)百日攻坚“物流在行动”
活动时间:2024年11月1日-12月31日
活动内容:县交通局、商投局联合制作百日攻坚“物流在行动”宣传视频,引导组织好县域物流企业积极响应“双十一”“双十二”活动,提升县域消费者的购物寄递服务水平。积极倡导中通、顺丰等快递企业在“双十一”网购黄金期,做到快递费用平价邮、快递服务品质优,满足消费者的物流服务需求,确保物流快递行业提质增效。
(五)商业综合体促消费活动
1.新百贺兰中心双十一狂欢节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11月8日-11月11日
活动地点:贺兰新百中心广场
活动内容:贺兰新百中心出资推出各类电子联名卡,新百多点上线11.1元购100元双十一购物券,售卖时间为11月2日-11月11日,可于11月8日-11月11日使用,同步推出消费满300元返30元抵现券,限量2000张,每人限购1张,返券时间为11月8日-11月11日,同时联合各商家打造1.1元加价购专区。
2.新百集团72周年庆——美好如72至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11月7日-11月30日
活动地点:贺兰新百中心广场
活动内容:为庆祝新百集团成立72周年,贺兰新百中心联合各企业商户开展消费补贴活动,活动包括抖音17.2元购50元餐饮畅收券、美团970元购1000元活动。
二、宣传活动
1.县级宣传推广。借助贺兰县融媒体中心平台视频号、抖音号、魅力贺兰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全方位宣传此次促消费活动。
2.社区群体推广。贺兰县融媒体中心通过240个网格群,开展促销活动前期宣传,为参展品牌提供宣传,定时发放消费券抢购流程和宣传内容等,引导消费者利用云闪付APP抢购消费券,并提醒引导居民朋友及时消费。
3.商户联动宣传。对参与本次促消费活动的所有企业商户开展线下宣传、店内张贴海报,营造多店联动促消费活动浓厚氛围,直观带动消费者促消费活动线下体验。
三、部门职责分工
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全县各单位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做好活动前预热、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
2.县委网信办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3.县商投局负责拟定活动总体方案,负责此次活动开展及组织保障工作,对参与本次促消费活动的所有企业商户开展线下宣传等,营造多店联动促消费活动浓厚氛围,直观带动消费者促消费活动线下体验。
4.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做好市级专项资金下达保障工作。
5.县审批服务局负责审批活动期间参与活动商家户外广告审批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流程。
6.县综合执法局做好活动期间流动摊贩管理,避免占道经营。
7.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质量问题、价格投诉等各项工作。
8.县交通局负责督促物流快递企业做好“双十一”“双十二”期间快递寄递顺畅。
9.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促销活动前期宣传,定时发放消费券抢购流程和宣传内容等,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核销消费券。
10.新百贺兰中心及活动促消企业做好此次活动的人员、车辆安排、宣传工作,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联动配合。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结合本次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共同推进工作,保障各项促消活动顺利进行。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做好活动期间的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微信、微博、抖音APP等自媒体平台对此次活动和参与商家进行整合式报道和推广,扩大促消活动的影响力。三是精心组织,切实保障。各参与活动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形成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促消品牌,确保各项活动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