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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双十一”暨“嗨购贺兰 乐享好物”系列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4〕76号 发布日期 2024-11-0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宣传部、网信办、财政局、审批局、商投局、综合执法局、市监局、交通局、融媒体中心

《贺兰县“双十一”暨“嗨购贺兰  乐享好物”系列促消费活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双十一嗨购贺兰乐享好物”系列促消费活动方案

为办好贺兰县2024年促进消费系列活动,推动消费恢复转向持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围绕“双十一”“双十二”年终大促等消费热点,联动云闪付、餐饮、住宿等小微商户开展促消费活动,指导新百贺兰中心等商业综合体积极开展主题购物促消活动,力争贺兰县四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稳步增长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重点活动安排

(一)“嗨购贺兰  乐享好物”促消费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11月9日-12月31日

活动内容:组织县域内近30家商户开展三级分档消费补贴活动,精准投放消费券,积极发挥社会消费带动作用。

A类档消费券:消费满10元减5元,立减消费券6200张;B类档消费券:消费满50元减15元,立减消费券4600张;

C类档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减25元,立减消费券4000张。

活动资金:共计发放14800张立减消费券,补贴资金20万元。

(备注:以上三类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每人限领4张)

(二)“贺兰好物”进商场展销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11月8日-11月11日

活动地点:贺兰新百中心内

活动内容:组织贺兰县农特产品进行推介展销,发放三级分档消费补贴活动,共补贴资金5万元,精准投放消费券,积极发挥社会消费带动作用。

A类档消费券:消费满10元减5元,立减消费券3000张;B类档消费券:消费满50元减15元,立减消费券1000张;

C类档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减25元,立减消费券800张。

活动资金:共计发放4800张立减消费券,补贴资金5万元。

(备注:以上三类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每人限领4张)

(三)缴纳取暖费返消费券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11月1日-12月31日

活动范围:宁夏昊阳热力有限公司供热区域的所有热用户,且为一次性缴纳本年度全额采暖费的用户(停暖用户、公建单位不参与此次活动),纸质消费券不记名,不挂失,不补办,先到先得,送完为止。

活动内容:宁夏昊阳热力有限公司联合县域内商超、百货等企业商户,开展缴纳取暖费发放纸质消费券活动,发放消费券37695张,补贴资金150万元。具体活动分为三个档次:

1.一次性缴纳费用在1600元以内(包含1600元)的用户,可领取30元消费劵;

2.一次性缴纳费用在1601-2900元以内(包含2900元)的用户,领取40元消费劵;

3.一次性缴纳费用在2901元以上的用户,领取50元消费劵。

(四)百日攻坚“物流在行动”

活动时间:2024年11月1日-12月31日

活动内容:县交通局、商投局联合制作百日攻坚“物流在行动”宣传视频,引导组织好县域物流企业积极响应“双十一”“双十二”活动,提升县域消费者的购物寄递服务水平。积极倡导中通、顺丰等快递企业在“双十一”网购黄金期,做到快递费用平价邮、快递服务品质优,满足消费者的物流服务需求,确保物流快递行业提质增效。

(五)商业综合体促消费活动

1.新百贺兰中心双十一狂欢节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11月8日-11月11日

活动地点:贺兰新百中心广场

活动内容:贺兰新百中心出资推出各类电子联名卡新百多点上线11.1100双十一购物券,售卖时间为11月2日-11月11日,可于11月8日-11月11日使用同步推出消费满300元返30元抵现券,限量2000张,每人限购1张,返券时间为11月8日-11月11日同时联合各商家打造1.1元加价购专区。

2.新百集团72周年庆——美好如72至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11月7日-11月30日

活动地点:贺兰新百中心广场

活动内容:为庆祝新百集团成立72周年,贺兰新百中心联合各企业商户开展消费补贴活动,活动包括抖音17.250餐饮畅收券美团9701000活动。

、宣传活动

1.县级宣传推广。借助贺兰县融媒体中心平台视频号、抖音号、魅力贺兰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全方位宣传此次促消费活动。

2.社区群体推广。贺兰县融媒体中心通过240个网格群,开展促销活动前期宣传,为参展品牌提供宣传,定时发放消费券抢购流程和宣传内容等,引导消费者利用云闪付APP抢购消费券,并提醒引导居民朋友及时消费。

3.商户联动宣传。对参与本次促消费活动的所有企业商户开展线下宣传、店内张贴海报,营造多店联动促消费活动浓厚氛围,直观带动消费者促消费活动线下体验。

、部门职责分工

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全县各单位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做好活动前预热、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

2.县委网信办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3.县商投局负责拟定活动总体方案,负责此次活动开展及组织保障工作,对参与本次促消费活动的所有企业商户开展线下宣传等,营造多店联动促消费活动浓厚氛围,直观带动消费者促消费活动线下体验。

4.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做好市级专项资金下达保障工作。

5.县审批服务局负责审批活动期间参与活动商家户外广告审批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流程。

6.县综合执法局做好活动期间流动摊贩管理,避免占道经营。

7.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质量问题、价格投诉等各项工作。

8.县交通局负责督促物流快递企业做好“双十一”“双十二”期间快递寄递顺畅

9.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促销活动前期宣传,定时发放消费券抢购流程和宣传内容等,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核销消费券。

10.新百贺兰中心及活动促消企业做好此次活动的人员、车辆安排、宣传工作,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联动配合。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结合本次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共同推进工作,保障各项促消活动顺利进行。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做好活动期间的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微信、微博、抖音APP等自媒体平台对此次活动和参与商家进行整合式报道和推广,扩大促消活动的影响力。三是精心组织,切实保障。各参与活动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形成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促消品牌,确保各项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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