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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贺兰县粮食大豆油料种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4〕52号 发布日期 2024-08-0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场):

6月27日县政府专题会研究通过,现将《2024年贺兰县粮食大豆油料种植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贺兰县粮食大豆油料种植补贴

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各市、县(区)粮食大豆油料生产目标的通知》《2024年宁夏轮作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宁夏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施方案》《银川市2024年扩种大豆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贺兰县粮食大豆油料生产目标任务的预通知》下达的种植任务,落实小麦、轮作大豆、轮作油料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扎实推进任务落实、政策落实、责任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按照“宜粮则粮、应种尽种”的原则实施作物品种内部轮作,重点推行小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轮作大豆、轮作油料等轮作方式,千方百计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充分发挥资源禀赋,立足我县耕地特点,在惠农渠系以西区域重点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麦豆轮作,在惠农渠系以东区域重点推行麦豆(玉)轮作、小麦套复种大豆等,在暖泉农场、洪广镇区域推行轮作油料等。鼓励以整乡或整村为单元和规模化经营主体为对象,发展集中连片种植。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制定标准对承担小麦、轮作大豆、轮作油料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必要补助,稳定种植收入。

实施内容

2024年,自治区下达我县小麦、大豆、油料生产任务面积74000,小麦56000亩,大豆12000亩(麦套复种大豆9320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6700亩),油料种植6000亩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增加大豆油料有效供给为根本遵循,在全县推行小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春小麦套复种、大豆油料扩种等模式,改良土壤提高地力,提高单位土地生产效率,提升作物产量和品质。

(一)补助对象。对小麦、小麦套复种大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油料等粮油作物种植生产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自主经营的农户(职工)等实际生产者。

(二)补助标准

1.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标准为每亩300元。其中中央、自治区、银川市每亩分别补贴150元、50元、40元(按40%折算),县级配套60元。

2.小麦套种大豆补贴标准为每亩300元。其中中央、银川市每亩分别补贴150元、100元,县级配套50元。   

3.纯种小麦补贴标准为每亩200元。全部由县财政配套。

4.油料种植补贴标准为每亩150元。2024年自治区下达我县油料播种面积6000亩,分配南梁台子管委会500亩、洪广镇4000亩、暖泉农场1500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0万元。

(三)补助面积。纯种小麦根据县级核实为5.26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计划补贴1.0万亩,小麦套种大豆计划补贴1.08万亩,油料作物计划补贴0.6万亩,总计划补贴面积7.94万亩。以上各种作物种植面积超过计划补贴面积,补助资金由县财政保障。原则上同一块耕地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同类补贴。种植模式参照宁夏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印发的《2024年主要粮食和油料作物生产指导意见》,各乡镇(场)轮作休耕具体任务面积参照《2024年贺兰县各乡镇(场)粮食大豆油料生产目标》。

(四)资金来源。预估补贴总资金176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7万元、自治区资金15万元、银川市资金12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394万元。

、实施步骤

(一)分解落实任务。各项目实施乡镇(场)要根据明确的任务规模,结合实际组织村社落实种植地块和具体作物,将实施任务科学分解落实到村到户到田,形成完善的种植档案。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乡镇(场)要结合实际,及时安排部署项目实施工作,明确实施内容、落实地块、保障措施等。各乡镇(场)与各行政村、承担任务的农户、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协议文本存档备查。

(三)组织项目验收任务完成后,各承担任务的乡镇(场)进行项目初验,初验核实公示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适时组织实地核验,并对核验情况进行公示。

(四)兑付补贴资金在任务面积核验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承担任务的农户、经营主体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兑现补贴。对于存在土地流转纠纷,申报对象有伪造申报材料、提供虚假合同、协议、骗取冒领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补偿资格。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申报对象提供虚假申报、佐证材料,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开展绩效评价。县农业农村局要对轮作休耕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包括不同轮作模式产量、成本、效益分析,节肥、节药、节水等技术节本增效分析。

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贺兰县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二是强化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局、乡镇(场)要组织技术人员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巡回技术指导服务,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种植户尽快掌握技术要领,机具改装配套,做好病虫草害防控、水肥管理、适时收获等,确保科学轮作。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乡镇(场)要开展工作督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进展调度,及时填报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有关情况,建立一册一表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四是强化项目管理。按照项目要求,加强资金管理,防止挤占、挪用、截留,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防止虚报任务完成数量,套取项目资金等现象。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进展调度,及时填报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有关情况。五是加强宣传总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提高我县粮食生产相关补贴政策知晓率,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粮食生产工作。各乡镇(场)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项目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包括但不限于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工作建议。    

附件1.贺兰县粮食生产工作专班

      2.2024年贺兰县各乡镇场轮作休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分配表

3.2024年贺兰县小麦大豆油料补贴资金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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