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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2024年农业及生态灌溉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4〕28号 发布日期 2024-05-1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水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兰县2024年农业及生态灌溉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2024年农业及生态灌溉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

一、

(一)编制目的

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落实自治区建设“四水四定”示范区安排部署,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加强全县农业及生态灌溉水量分配及调度工作,最大限度发挥黄河水水资源的综合效益,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农业、湖泊湿地生态补水,保障全县用水需求。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宁夏水量分配计划的通知》(宁水发〔2024〕24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水量调度方案的通知》(宁水资发〔2024〕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2024年度引黄农业灌溉、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水量分配及调度工作。

(四)编制原则

1.深入贯彻“四水四定”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节水优先、量水而行,按照水利厅分配我县2024年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依据灌溉面积、作物种植结构,灌溉定额、灌水方式等确定各乡镇场、用水单位用水总量,实行县域总量控制,落实区域水权。

2.全力保障用水需求坚持以人为本,产业为要,优化水量配置,为自治区夯实粮食安全、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战略实施,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有力的水支撑。

3.切实守牢生态底色坚持绿色发展,和谐共生,严守水生态安全,把住水资源利用上限,积极推动河湖保护和修复,保障湖泊合理生态补水,确保湖泊不萎缩,重要河道不断流。

4.着力强化统一调度坚持统一调配、统一调度、多级协同,按照水调服从防洪防凌和抗旱调度原则,充分发挥各控制性水工程和水资源配置工程调度能力,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以有限的水资源最大限度满足农业、生态用水需求。

二、流域及气象概况

(一)全区年度水量调度指标分配情况

2024年全区取水总量69.530亿立方米,按水源取水指标分配:黄河干流取水指标60.195亿立方米、当地支流地表水1.565亿立方米、地下水6.270亿立方米、非常规水1.500亿立方米;黄河水按行业取水指标分配:生活用水4.881亿立方米、工业用水5.530亿立方米、农业用水56.863亿立方米、河湖湿地生态补水2.256亿立方米

(二)气象情况

2024年春季(3-5月),全县气温在12℃-17℃,较常年同期偏高1℃。降水量在15-30mm,较常年同期偏多10%。预计:今年5月-9月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10%~20%,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1.0℃左右。

三、2024年度水量分配及调度预案

(一)我县用水总量和分配计划

1.总取水量。水利厅分配我县取水总量为5.433亿立方米,按水源分为:黄河水4.763亿立方米,地下水0.62亿立方米,非常规水0.05亿立方米;按行业分为:生活取水0.233亿立方米,工业取水0.133亿立方米,农业取水4.917亿立方米,生态取水0.15亿立方米。

2.农业用水。水利厅分配我县黄河水取水计划为4.763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0.195亿立方米、工业用水0.043亿立方米、农业用水4.395亿立方米、河湖湿地生态补水0.130亿立方米。干渠直开口全年控制用水量为3.992亿立方米(包含暖泉农场农业用水指标0.41亿立方米),其中:夏秋灌控制用水量为3.033亿立方米,冬灌控制用水量为0.959亿立方米。

3.生态补水。水利厅分配我县河湖湿地生态取水计划为0.130亿立方米,结合我县生态及水质实际,全部用于河湖湿地生态补水。

4.沿黄小型农业取水口取水。

贺兰县2024年沿黄小型农业取水口取水计划表

序号

管理单位

取水口名称

2024年

取水总量

(万m³)

夏秋灌

取水总量

(万m³)

冬灌

取水总量

(万m³)

备注

1

立岗镇

立岗镇永兴泵站

20

20

0


2

京星农牧场

京星农牧场南滩泵站

40

40

0


3

京星农牧场

京星农牧场北滩泵站

46

38.5

7.5


  

106

98.5

7.5


5.预留水量。在切实保障全县农业、生态、工业、二三产业等引黄用水需求下,在用水总量不超的前提下,计划预留干渠直开口农业用水指标0.0784亿立方米。

(二)干渠用水指标分配计划

2024年水利厅分配我县灌域内四大干渠直开口用水量为3.992亿立方米,我县计划分配控制用水指标为3.992亿立方米。

1.计划分配唐徕渠灌域2024年农业灌溉及生态补水控制用水量为21120万立方米(含暖泉农场2229万立方米),其中:夏秋灌15980万立方米,冬灌5140万立方米。

2.计划分配惠农渠灌域2024年农业灌溉控制用水量为7770万立方米,其中:夏秋灌5830万立方米,冬灌1940万立方米。

3.计划分配汉延渠灌域2024年农业灌溉控制用水量为7830万立方米,其中:夏秋灌5640万立方米,冬灌2190万立方米。

4.计划分配西干渠灌域2024年农业灌溉控制用水量为3200万立方米(含暖泉农场1871万立方米),其中:夏秋灌2880万立方米,冬灌320万立方米。

)各大干渠开停灌时间

1.夏秋灌放水、停水时间:唐徕渠放水时间3月21日,停水时间9月2日;惠农渠放水时间4月23日,停水时间9月2日;汉延渠放水时间4月23日,停水时间8月31日;西干渠放水时间4月8日,停水时间9月6日。

2.冬灌放水、停水时间:唐徕渠放水时间10月20日,停水时间11月22日;惠农渠放水时间10月22日,停水时间11月25日;汉延渠放水时间10月24日,停水时间11月22日;西干渠放水时间10月22日,停水时间11月22日。

各乡镇水量分配计划。

为全面落实“四水四定”,规范引黄灌区排水沟道取用水行为,严格取用水总量管控,2024年沟道取水纳入计划管理,分配用水计划1424万立方米,水源为黄河水,与干渠直开口实行总量控制。

1.习岗镇:核定习岗镇2024年控制用水总量为2229.1232万立方米(包括沟道取水计划25万立方米)。其中:核定唐徕渠满达桥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51.4362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南梁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705.6415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大新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34.8272万立方米;核定汉延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337.2183万立方米。

2.金贵镇:核定金贵镇2024年控制用水总量为5940.5914万立方米(包括沟道取水计划131万立方米)。其中:核定汉延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4621.1745万立方米;核定惠农渠三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081.5628万立方米;核定惠农渠二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237.8541万立方米。

3.立岗镇:核定立岗镇2024年控制用水总量为8422.1903万立方米(包括沟道取水计划595万立方米)。其中:核定汉延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671.6072万立方米;核定惠农渠三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5450.5831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满达桥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300万立方米。

4.常信乡:核定常信乡2024年控制用水总量为10602.9196万立方米(包括沟道取水计划352万立方米)。其中:核定唐徕渠满达桥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5199.1817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南梁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5026.0001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暖泉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32.7378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周成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245万立方米。

5.洪广镇:核定洪广镇2024年控制用水总量为3739.0314万立方米(包括沟道取水计划220万立方米)。其中:核定唐徕渠满达桥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693.8185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暖泉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391.3529万立方米;核定西干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653.86万立方米。

6.京星农场:核定京星农牧场2024年控制用水量为800万立方米(包括沟道取水计划9万立方米)。核定惠农渠三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800万立方米。

7.南梁台子管委会核定南梁台子2024年控制用水量为891.0041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南梁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891.0041万立方米。

8.金山自保局:核定金山自保局2024年控制用水总量为94.5万立方米。核定西干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94.5万立方米。

9.葡萄长廊泵站:核定葡萄长廊泵站2024年控制用水总量为386.64万立方米。核定西干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386.64万立方米。

10.暖泉农场:核定暖泉农场2024年控制用水总量为4100万立方米(包括沟道取水计划5万立方米)。其中:核定唐徕渠暖泉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03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崇岗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2126万立方米;核定西干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871万立方米。

11.宁夏原种场:核定宁夏原种场2024年控制用水总量为786万立方米(包括沟道取水计划87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满达桥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786万立方米。

(五)湖泊湿地生态水水量分配计划

2024年水利厅分配我县湖泊湿地生态补水取水量为1300万立方米,核减耗损实际干渠直开口补水量为1141万立方米,分配唐徕渠灌域湖泊湿地生态补水量为1141万立方米(详情见附件5)。

(六)农业预留水量

在切实保障全县农业、生态用水的前提下,计划预留农业用水量为784万立方米。

1.唐徕渠:预留用水量190万立方米,其中:夏秋灌用水量142万立方米,冬灌用水量48万立方米。

2.惠农渠:预留用水量200万立方米,其中:夏秋灌用水量150万立方米,冬灌用水量50万立方米。

3.汉延渠:预留用水量200万立方米,其中:夏秋灌用水量144万立方米,冬灌用水量56万立方米。

4.西干渠:预留用水量194万立方米,其中:夏秋灌用水量180万立方米,冬灌用水量14万立方米。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场)要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服从全县水资源统一调度,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县水量分配计划落到实处,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水利支撑

强化计划管理各乡镇(场)要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用水管理,主动深入各村及用水户,精准核定灌溉面积,准确掌握作物种植结构、土壤质地等科学测算用水需求,严格执行用水计划及调度预案。立足“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扎实推进水资源高效节约集约利用。

强化生态调度。乡镇(场)要加强湖泊湿地生态用水管理,严格管控补水用途,严禁生产用水挤占生态用水,严禁随意扩大水面和禁止人造水面景观补水,尽可能提前开灌、错峰补灌,真正发挥补水的生态效益。

强化抗旱保灌。全县农业灌溉用水指标十分紧张,各乡镇(场)、灌溉公司要立即行动起来,对辖区内的灌溉机井、补水泵站、扬水泵站现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登记,做好泵站、机井的维修维护工作,适时补灌,弥补灌溉高峰期渠道来水不足的局面,全面落实好抗旱保灌工作,切实解决灌区“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强化用水效率各乡镇(场)、灌溉公司要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加强定额配水管理,坚决遏制粗放用水。要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加强田间灌溉用水管理,杜绝大水漫灌、重复灌溉、昼灌夜停、纵水入沟等浪费水现象,切实提高灌溉用水效率。

强化安全底线。乡镇(场)、灌溉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充分认识到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和保障,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条件,把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贯穿日常业务各领域全过程,切实加强灌溉管理,构建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安全责任链条,确保工程安全、人员安全、供水安全。

五、附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贺兰县2024年唐徕渠灌域农业灌溉水量分配计划表

           2.贺兰县2024年惠农渠灌域农业灌溉水量分配计划表

           3.贺兰县2024年汉延渠灌域农业灌溉水量分配计划

           4.贺兰县2024年西干渠灌域农业灌溉水量分配计划表

           5.贺兰县2024年湖泊湿地生态补水水量分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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