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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3月份汽车销售及小微企业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4〕21号 发布日期 2024-03-2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关单位

《贺兰县3月份汽车销售及小微企业促消费活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3月份汽车销售及小微企业

促消费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自治区“消费促进年”活动要求,支持贺兰县汽车销售企业、小微企业等消费蓬勃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多方联动、媒体助力、全民乐享”原则,围绕汽车消费关键时点,紧密联系汽车、商超、餐饮、住宿等领域投放消费券,力争多消费业态持续向好发展。

二、重点活动安排

(一)汽车销售促消费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3月20日-31日

活动内容:联合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通过各店展示新车、强势车型优惠折扣等多种让利活动,联合我的宁夏平台进行申领,后台审核通过后予以核销。

1.燃油汽车补贴名额120个,分3个补贴档次:

1)购买10万元以下新车可申领1000元购车消费券,共50台,补贴资金5万元;

2)购买10万元(含)-20万元以下新车可申领2000元购车消费券,共50台,补贴资金10万元;

3)购买20万元(含)以上新车可申领3000元购车消费券,共20台,补贴资金6万元。

2.新能源汽车补贴名额250个,分2个补贴档次:

1)购买20万元以下新车可申领2000元购车消费券,共150台,补贴资金30万元;

2)购买20万元(含)以上新车可申领4000元购车补贴券,共100台,补贴资金40万元。

活动资金:总计发放汽车补贴名额370个,补贴资金91万元。

3.领取流程:活动期间,登录“我的宁夏”APP平台,搜索“政府消费券-贺兰县政府购车补贴”上传相关材料申报补贴,按照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分类申请,并提交资料至平台。活动时间结束后,“我的宁夏”APP平台会根据申领人提供的补贴发放所有明细等总结材料,包括补贴领取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购买车辆信息、发票信息、行驶证等相关数据进行审核,确认信息无误后,根据审核通过的购车用户提供的银行账户进行补贴消费资金发放,单用户仅兑现补贴1次。

备注: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先到先得,领完即止。参与本次购车补贴的用户,所有购车手续材料含支付凭证发票开具日期在活动日期内,通过“我的宁夏”APP平台,登录“政府消费券-贺兰县政府购车补贴”小程序上传相关材料申领补贴;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取绑定在“我的宁夏”APP中的银行卡到账补贴资金。

(二)小微企业促消费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3月8日-31日

活动内容:组织县域内近30家商户开展三级分档消费补贴活动,精准投放消费券,积极发挥社会消费带动作用。

A类档消费券:消费满10元减5元,立减消费券5000张;

B类档消费券:消费满50元减15元,立减消费券3000张;

C类档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减25元,立减消费券2000张。

活动资金:共计发放10000张立减消费券,消费补贴资金12万元。

(备注:以上三类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每人限领4张)

领取流程:活动期间,登录银联云闪付APP平台,在“惠民消费券—贺兰县消费券”专区入口,分别领取“满100立减25”“满50元立减15元”“满10元立减5元”。消费用户可到参与本次活动的商户使用银联卡打开云闪付二维码支付,可享立减优惠。单用户活动期间每天限领1张消费券,活动期间限享4次。

三、宣传活动

1.融媒体中心宣传推广。借助贺兰县融媒体中心平台视频号、抖音号、魅力贺兰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全方位宣传贯穿此次促消费活动,围绕贺兰县汽车产业服务集聚区发展思路,制作8期汽车销售产业探店视频。

2.商户联动线上线下宣传。对参与本次促消费活动的所有企业商户开展线下宣传、店内张贴海报,营造多店联动促消费活动深厚氛围,直观带动消费者促消费活动线下体验。

四、部门职责分工

1.县商投局负责制定活动总体方案,负责此次活动开展及组织保障工作。

2.宁夏贺兰工业园区负责组织汽车销售企业积极参与促消费活动,协调园区车企配合做好汽车补贴发放。

3.县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全县网宣员及网络达人通过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推广宣传,提高活动网络热度。

4.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在贺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利用各种渠道做好此次活动期间宣传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本次活动经费保障。

6.县审批服务局负责审批活动期间参与活动商家户外广告审批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流程。

7.县综合执法局做好活动期间流动摊贩管理,避免占道经营。

8.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本次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质量问题等各项保障工作。

9.其他参与本次促消费活动的商业综合体及各企业商户做好宣传工作以及促消费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联动配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安排专人负责,结合本次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工作,保障各项促消活动顺利进行。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做好活动期间的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微信、微博、抖音APP等自媒体平台对此次活动和参与商家进行整合式报道和推广,提高活动互动性及有效性,扩大促消活动的影响力。

(三)精心组织,切实保障。各汽车销售、商超、餐饮等企业要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结合日常促消费工作,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明确促消活动的时间和效果,形成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促消品牌,确保各项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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