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祥龙迎春 惠聚贺兰”贺兰县2024年新春年货节活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祥龙迎春 惠聚贺兰 ”贺兰县2024年
新春年货节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活力,拉动春节假日消费,满足消费者新春购物需求,推动贺兰消费提档升级,营造“春节”期间促消费活动氛围,在2024年新春来临之际,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祥龙迎春 惠聚贺兰
二、活动目标
通过举办新春年货节活动,进一步推介贺兰县本地优质产品,拓展销售渠道,满足群众节日期间多层次、多元化采购需求,增添市场消费活力,助力贺兰县2024年社会消费经济实现“开门红”。
三、活动内容
(一)年货节促消费活动
1.“祥龙迎春·新春乐购”促消费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29日
活动范围:县域内参与活动的商超、餐饮等近40家商户。
活动内容:组织新百超市、马伟禧悦、郑红玉火锅店、黄河商场快捷商务宾馆、汇佳商务宾馆等近40家商户开展四级分档消费补贴活动,精准投放消费券,积极发挥社会消费带动作用。
消费券活动标准:
本活动参与企业中,给予消费者以下四档消费券:
A类档消费券:消费满10元减5元,共发放4000张。
B类档消费券:消费满50元减15元,共发放4800张。
C类档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减25元,共发放8000张。
D类档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减50元,共发放4000张。
备注:以上四类消费券补贴,不可叠加使用,每人各类消费券在活动期间内,最多可领取4张。此项活动发放消费券20800张,补贴资金49.2万元。
2.“祥龙迎春之年夜饭”促消费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29日
活动范围:县域内参与此次活动的餐饮企业
活动内容:组织马伟禧悦等餐饮企业进行促消活动,发放“满500元减125元”消费券,满足群众节日年夜饭预订、特色餐厅定制化消费服务需求,把年味美味带回家。
备注:该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在活动期间内,每人最多可领取2张。此项活动发放消费券400张,补贴资金5万元。
3.“祥龙迎春之新百乐购”促消费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1月20日-2024年1月29日
活动地点:新百贺兰中心
活动内容:主要以新百贺兰中心为重点,集合新百贺兰中心内百货、餐饮、家电等多个业态,发放6.6元团66元随心券(餐饮满108元、零售满200元使用),共计5100张,持续营造消费热点,促进县域商业发展。
4.贺兰县暖心消费助力乡村振兴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1月26日(以实际活动时间为准)
活动地点:贺兰县政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门口
活动内容:组织县域内特色农产品销售企业、商超积极参与消费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引导消费者采购特色农产品。
5.贺兰往事街区年货嘉年华
活动时间:2024年1月20日-2024年2月8日
活动内容:在贺兰往事特色街区,由市场经营企业规划近70个展位,布展春联、年画等年俗产品,干果零食等年货食品,文创产品等展示展销,营造良好的购年货氛围。
6.金贵大集“年货一条街”
活动时间:2024年1月17日-2024年2月9日
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内每逢1、4、7集市日,2月7日、8日、9日三天连集进行年货展销,由市场经营企业引导商户参与活动,主要销售本地牛羊肉、干果等年货产品,带动贺兰县特色农产品产销两旺,带动金贵镇当地农民增收。
7.“礼动新春 金龙纳福”永泰贺佳节
活动时间: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17日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凡在永泰商业广场1楼-4楼累计消费满额即可领取礼品、进行新春抽奖、赠送新年红包一个,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为止。
8.2024年奥特莱斯商场年货节
活动时间:2024年1月16日-2024年2月10日
活动地点:银川奥特莱斯商场
活动内容:由商场经营企业组织80余家店铺开展年货节折扣活动,布展六大类年货摊位,提供一站式购物体验,并在年货节期间发放1000张罐罐茶免费体验券。
(二)宣传活动
1.融媒体中心宣传推广。借助贺兰县融媒体中心平台视频号、抖音号、魅力贺兰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全方位宣传贯穿此次促消费活动,提前预热,制作宣传推文、各类宣传海报内容、视频脚本等,持续不间断地进行10天周期,持续激发市民的消费热情。
2.商户联动线上线下宣传。对参与本次促消费活动的所有企业商户开展线下宣传、店内张贴海报,营造多店联动促消费活动深厚氛围,直观带动消费者促消费活动线下体验。
四、部门职责分工
1.县商投局负责制定活动总体方案,负责此次活动开展及组织保障工作。
2.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在银川电视台、贺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利用各种渠道做好此次活动期间宣传工作。
3.县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全县网宣员及网络达人通过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推广宣传,提高活动网络热度。
4.县审批服务局负责审批年货节期间参与活动商家户外广告审批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流程。
5.县文旅局积极配合区市文旅部门做好相关活动开展,组织开展好县域内文旅促消费活动。
6.县公安局负责安排人员维持年货节及促消费活动期间安全保障,社会秩序,避免发生人员拥挤踩踏等突发性事件。
7.县交警大队负责加强道路巡逻和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年货节活动期间的道路交通秩序,防止道路拥挤。
8.县综合执法局做好年货节期间流动摊贩管理,避免占道经营。
9.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办好贺兰县消费帮扶新春活动,引导相关企业及群众参与活动。
1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年货节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各项保障工作。
11.其他参与本次促消费活动的商业综合体及各企业商户做好宣传工作以及促消费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联动配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安排专人负责,结合本次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工作协力,保障各项促消活动顺利进行。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做好活动期间的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微信、微博、抖音 APP等自媒体平台对此次活动和参与商家进行整合式报道和推广,提高活动互动性及有效性,扩大促消活动的影响力。
(三)精心组织,切实保障。各商业综合体、商超、餐饮等企业要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结合日常促消费工作,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明确促消活动的时间和效果,形成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节庆促消品牌,确保各项活动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