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政府各部门:
《贺兰县液化气居民用户安装“三件套”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贺兰县液化气居民用户安装“三件套”补贴实施方案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郭欣,13037995505)
贺兰县液化气居民用户安装“三件套”
补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隐患,遏制和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1+37+8”安全生产系列文件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加快推进液化气用户加装金属波纹管、燃气泄漏报警器、自闭阀或紧急切断装置“三件套”,确保今年年底前居民用户“三件套”加装率达到100%,切实消除液化气使用环节安全隐患。
二、补贴对象
全县区域内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装置“三件套”的液化气居民用户。
三、安装内容与补贴标准
“三件套”安装包含1个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1根金属波纹管、1个自闭阀或紧急切断装置。县域内液化气居民用户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三件套”全部内容的,每户补贴90元。仅安装“三件套”部分内容的,不享受补贴。
四、验收要求
用户完成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三件套”安装后,由安装企业(安装企业须依法取得经营类别为液化石油气的燃气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许可范围为贺兰县辖区)联合属地居(村)委会等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共同签字确认,形成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三件套”验收确认单。住建局、贺兰工业园区、街道办及各乡镇(含京星农牧场、南梁台子管委会)对验收情况进行复核。
五、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阶段(2023年7月1日至10月31日)。安装验收合格后,由安装企业将复核过的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三件套”验收确认单等申请补贴材料报县住建局。
(二)审核阶段(2023年7月2日至11月1日)。县住建局对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审核。
(三)资金发放(2023年11月20日前)。县住建局按照本方案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报县财政局审核,审核无误后,将拟发放补贴有关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于11月15日前拨付给县住建局,县住建局于11月20日前兑现给安装企业。
六、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七、强化宣传引导
贺兰工业园区、各相关单位、乡镇(场)、街道办、燃气经营企业通过张贴公告、多媒体平台、手机短信和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推广宣传液化气居民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三件套”安装补贴政策,引导居民用户积极安装,全力推动居民用户“三件套”加装率实现100%,切实消除液化气使用环节安全隐患。
八、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贺兰工业园区、全县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要认真组织,高度重视液化气“三件套”安装工作,明确安装用户,确保在时限内完成任务,保障液化气用户安全用气。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三件套”安装补贴工作由全县燃气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
(三)强化资金保障。坚持厉行节约、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资金补助的适用范围和补助比例,强化资金使用监督,严格履行补助申请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格流程监督。液化气经营企业要实事求是,严格把控补助申报资料收集关,杜绝虚报乱报现象,各乡镇(场)、街道办要严格落实专人对补助申报资料审核,建立审核台账,县住建局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复核,并组织现场抽查,确保补助申报资料真实有效,补助申报审核全过程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