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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领域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任务分工》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2〕83号 发布日期 2022-07-0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贺兰县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领域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贺兰县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领域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分工方案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贺兰县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领域稳经济

保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及贺兰县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工作安排部署,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贺兰县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领域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分工方案》。

一、实施保通保畅解困行动

1.开展“送政策入企业”活动,积极宣传税收减免、金融保障、贷款扶持等各项政策,协调落实落细运营补助等各项普惠性助企纾困措施,帮助客货运输企业渡过难关。(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税务局)

2.成立“一对一”服务专班,对规模以上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大走访”活动,帮助企业做好对接,让企业及时足额享受免征增值税、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贷款倾斜支持等各项政策。(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

3.落实货车“包容免罚”措施,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的轻微违法行为,在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前提下,因疫情原因逾期未开展技术等级评定或者到期未年审的,采取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措施开展执法,免于行政处罚。(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4.全面落实“白名单”制度,对运输重要能源物资、工业原材料和产品、农业物资、生活必需品的货运车辆,优先办理通行证、优先运力支持、优先检测服务、优先安排配送。(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交警大队、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5.加强路网运行监测调度,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严禁擅自关闭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阻断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保障全县重点货运公路清单内的所有物流通道畅通无阻。(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交警大队、各乡镇场)

6.完善易拥堵疫情查验点的专项疏堵保畅应急预案。持续落实“即采即走即追+人员闭环管理”以及查验不劝返、检测不等待、核酸不重检、政策不加码等车辆通行管控举措,及时解决货运车辆通行受阻的个案问题。严格落实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全国互认制度,持续规范防疫检查点,优化检查方式,减少车辆拥堵。(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卫健局、交警大队)

二、实施项目建设攻坚行动

7.加快银汝路改建工程、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建设进度。指导施工企业优化施工组织,强化施工进度管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抢抓进度,确保每个项目投资任务超计划完成,持续扩大增量投资。项目参建单位要全力配合做好项目实施的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施工技术、管线迁改、用水用电、拌和(站)场临时用地等问题,切实保障今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顺利推进。(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三、实施政策资金争取行动

8.紧盯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利好政策,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发展和项目建设实际,密切关注、跟踪掌握国家涉及交通运输领域补贴的突破性政策举措趋向,抢抓新一轮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机遇,用足既有政策、研判新出政策,吃透精神、做足工作,争取将更多的储备项目纳入自治区新增计划大盘,争取更多的车购税补助资金支持公路交通项目建设,为全县交通投资稳增长鼓足后劲。(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

9.对用于普通公路建设的1500万元一般债券资金,加大使用监管力度,结合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资金需求,积极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接,持续跟进争取车购税资金。(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

四、实施经济运行调控行动

10.按月开展全方位、全时段、全要素调度,重点突出项目建设进展及投资完成进度。将计划开工和前期研究项目纳入调度范围,逐月细化推进节点,明确月度目标任务,精准调度项目前期要件报批,协调解决项目难点堵点,确保每一个项目按照时序、节点扎实推进。(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

11.加强交通运输统计工作,整治统计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统计制度,科学运用统计方法,不断提高统计水平。紧盯重大项目投资进展,保证按时入库。挖掘投资入统项目,加强投资凭证跟踪,确保应统尽统。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对月度完成波动异常、调度目标差距大、建设进度不符的项目逐一督导复核,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完整(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统计局、财政局)

12.加强对客货运输企业联网直报统计管理,排查纠正企业统计错漏问题,确保数据填报科学规范、准确详实、应统尽统。(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统计局)

13.实时跟进项目进展,加快项目预算资金支出进度,按期完成预算执行进度和年度投资任务。加强与县财政局沟通,提高资金支付进度,发挥交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五、实施风险隐患防范行动

14.精准发力,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防控,继续加强“两口”协防、“两区”管控、“两车”查疏、“两所”管理,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工具、场站消毒通风,人员测温、验码、佩戴口罩、实名制管理等要求,坚决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扩散。(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公安局、卫健局)

15.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紧盯公路工程建设、管养施工、“两客一危”车辆、货运超限超载治理、农村客运、水上运输等重点领域,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化管理和整改销号制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交警大队)

16.加强统筹,整合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构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体系,提升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能力。(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17.密切关注网约车、巡游出租车、货运车辆运营情况,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协调处理各类困难问题,维护好卡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等交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确保重要公共交通服务稳定运行。深入了解改革发展期间干部职工的思想动向,加强教育引导和支持帮助,确保行业内部稳定,凝心聚力促发展。(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网信办、信访局)

上述任务分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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