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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贺兰县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2〕70号 发布日期 2022-06-1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全县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抓紧抓实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0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贺兰县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

一、成立贺兰县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为扎实推进清欠工作,特成立贺兰县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组  长:刘炳炳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普光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杨晓庆  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 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哈霜莹  县发改局局长

        曹  凯  县教体局局长

        张新林  县民政局局长

        宋永明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桂韶华  县财政局局长

        吴静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德彬  县住建局局长

        樊利宁  县交通局局长

        许  晖  县水务局局长

        高学东  县文旅局局长

        王旭升  县卫健局局长

        丁书涛  县审计局局长

        孙  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翠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陈  锋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国兵  县审批服务局局长

        张建新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局长

        张树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邢  冰  习岗镇镇长

        汪  洋  金贵镇镇长

        朱燕华  立岗镇镇长

        仇国磊  洪广镇镇长

        宋  瑞  常信乡乡长

        白文贤  南梁台子管委会主任

        王  虎  京星农牧场场长

        马晓东  富兴街街道办主任

        马  军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局,哈霜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加强全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组织领导,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清欠工作情况,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席位制。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与单位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解决好中小企业的账款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席位制。

(二)迅速行动,细化措施。按照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和贺兰县的工作要求迅速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梳理摸排并建立台账,逐项制定化解措施并按计划推进;审计局、财政局、发改局要对各单位梳理上报的欠款进行审核,开展相关审计工作。

(三)强化督查,落实到位。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各乡镇场、各部门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对拖欠问题严重、工作敷衍塞责、问题久拖不决的单位进行通报,确保清欠工作顺利完成。

(四)完善机制,巩固成效。发改局、财政局要对政府投资类项目严格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不得审批,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各单位要在今后工作中严格制度执行,坚决防止边清边欠、前清后欠问题发生。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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