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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2〕58号 发布日期 2022-05-2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兰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自治区、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夯实公开工作基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1.加强涉及市场建设信息公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针对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政策措施,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按照《反垄断法》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公开和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对典型案例多方式、多渠道集中曝光,坚决打击违法行为。抓紧建立市场主体反映的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加大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2.加强涉及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系统梳理国务院及区、市、县已出台发布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建立税费政策库,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推送县政府网站专栏展示。大力宣传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掌握、准确了解政策,同时加大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和打击力度,配合自治区、银川市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相关政策。

3.加强涉及扩大投资信息公开。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及区、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县发改局依法依规做好全县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的各园区、乡镇场、街道办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依法依规做好项目投资建设批准和实施全流程信息公开。

4.加强涉及财政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严格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精度和格式要求,定期对全县预决算报表进行全面核查、公布结果,突出涉农补贴资金信息及时、全面、精准公开,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公开。

(二)以公开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5.抓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信息发布要与上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有序衔接、保持一致。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持续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密切关注、扎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规范流调信息审校发布和归档移交管理工作,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影响当事人正常生产生活。

6.抓好稳岗就业和技能培训信息公开。梳理已出台发布的各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多元化发布推送相关信息,让各项政策文件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针对特定领域、特定区域、特定人群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传递政策信息,帮助相关群体更好就业创业,让更多群众知晓并得到就业培训机会。

7.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0〕15号)要求,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试点基础上,牵头组织对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调研,参照区、市相关部门出台的制度细则,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 完善监管各行业信息公开清单目录,报送县政务公开办备案。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及时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损害企业群众权益的要限期整改。  

8.抓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县本级、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合法有效。工业园区、各部门、乡镇(场)、街道要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对本行政机关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和本行政机关自行制发,现行仍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每年12月底前系统梳理,提出清理意见提交县司法局,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通知》形式公布清理结果。新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要将起草说明、政策图解和正式文件同步提交审签,政策图解要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

二、开展重要政策多元解读,提升服务效果

9.抓好政策精准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多元化精准解读,并在上网文件和政策解读页面下方显著位置公开政策咨询电话和咨询时间。针对文件中与公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要多方收集、深入梳理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作为解读重点。综合选用视频动漫、场景演示和专家访谈会等可视、可读、可听的解读形式,完整、全面、准确地把政策“传达到、讲清楚”,做到图文解读占比达到80%,且最迟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分段、多次、持续、跟踪解读,主动答疑解惑。

10.抓好政策咨询服务。在审批服务管理局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台”,统一挂牌标注“政务公开”标识,并向“政务公开专区”指引查阅相关政策文件。运用独立电子屏、查询机等设施设备上传政策图解视频,利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传播媒介,转发转载、精准推送教育、人才、就业、养老、医疗、纳税、招商引资、疫情防控等方面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

三、落实村务公开试点任务,延伸公开深度

11.落实《关于开展全区村务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22〕13号)要求,按照“编目录、建平台、上信息、组织验收”原则,集中发布各类信息,抓好村务公开相关工作。特别是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和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政策、项目和分配情况,并于2022年起每年年底前,除涉密或涉及个人隐私外,集中公布当年发放结果。公开期满相关纸质材料留存村民委员会,方便村民现场查阅。在每个乡镇选取一个村作为试点,参照乡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模式,打造村级公开专区,将公开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有效服务基层群众。

四、稳妥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推动阳光政府建设

12.全面落实区、市、县关于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的工作部署,各部门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包括活动内容、现场图片等)”流程,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讲求实效”原则,结合职能特色、业务实际和重点任务、重大活动以及阶段性工作安排,分门别类、定向推送企业群众进政府、进社区、进园区、进现场、进会议等,及时发放本部门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调查问卷并公示结果。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为群众走进机关提供便利,增强对机关工作的监督,推动阳光政府建设。

五、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框架,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13.规范执行公开制度。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纲,严格执行《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宁政公开办发〔2020〕18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宁政公开办发〔2020〕23号)以及《关于印发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函〔2022〕7号)等系列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从源头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好本部门在县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上发布政务信息的审查和审校工作。

14.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界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从严审核,审慎发布。依法依规科学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切实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15.优化公开平台建设。要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地位,各单位须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通告、公示、清单等权威信息,要确保在政府门户网站首发,不得以新闻报道、新闻播报等方式代替政府门户网站的权威政令发布。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抓好源头找错纠错,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依法保护好有关人员个人信息安全,对公民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银行账号或卡号、出生日期、财产状况、私家车牌号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理。定期开展全县政府系统网络工作群清理,每半年向县政务公开办报送清理报表。

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强化工作落实

16.压实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各领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惑释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重大政策实施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积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保持正确舆论导向,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

17.改进工作作风。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积极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认真总结、归纳、提炼本部门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向县政务公开办报送。向社会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报送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18.加强考核管理。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县效能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占效能考核权重的4%。县政务公开办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根据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每季度进行考核赋分。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因公开不当造成严重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追责。工业园区、各乡镇场、街道办、各部门要加强管理,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岗位变动的,要第一时间报送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保持换岗前后交接顺畅,工作顺利衔接开展。

工业园区、各乡镇场、街道办、各部门在本要点印发之日起15日内,要根据本要点制定本部门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同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县政务公开办备案。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落实本要点进展情况务必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15日前报送县政务公开办,并纳入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工业园区、各乡镇场、街道办、各部门要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开展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落实整改、依规清理销号。县政务公开办将对各部门自查情况予以跟踪核查,并纳入政务公开效能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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