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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1〕81号 发布日期 2021-10-1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兰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国家、自治区、贺兰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整体提高我县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20〕4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取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为宗旨,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群体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提升,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资源需求和不均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更加公平、更有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9月全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四个方面各项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全部达到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要求,确保2026年顺利通过自治区评估和国家认定。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贺兰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炳炳    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李普光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蒋恒斌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冯  俊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杜  钧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汪  洋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公务员局局长(兼)

     张占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李正忠    县委编办主任

     祁玉芬    县委网信办主任

     吕  超    团县委书记

     徐晓庆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妇联主席

     张学军    县残联理事长

     夏晓燕    县科协主席

     哈霜莹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曹  凯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宋永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新林    县民政局局长

     马国峰    县财政局局长

     王岩弘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池海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德彬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  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高学东    县文化旅游局局长

     杨艳军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马立勇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立新    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周  勇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邢  冰    习岗镇镇长

     强玉梅    金贵镇镇长

     朱燕华    立岗镇镇长

     仇国磊    洪广镇镇长

     宋  瑞    常信乡乡长

     马立坤    南梁台子管委会主任

     马晓东    富兴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由曹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张少忠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解决学位不足。

1.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着力消除大班额和大校额。统筹考虑城镇建设与发展、“三孩”政策全面放开及流动人口变化趋势,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完善全县教育专项规划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进小班化教育。统筹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项目,扩大增量、用好存量、合理分流。加快学校建设速度,力争到2023年秋季,县城内小学达到11所,县城内初中学校达到5所,保证县城内学位充足。从2023年秋季起,所有中小学校起始年级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班额和标准规模。

责任领导:蒋恒斌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教体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2.规划保障,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以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重点,科学预测城乡人口流动,进一步分析研判县域内人口发展趋势,合理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分布规划,科学预测各年龄段学龄人口规模及变化规律,严格按照《银川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规划和保护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有关要求配置教育资源。

责任领导:蒋恒斌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教体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3.大力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坚持城乡统一的办学标准,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重点加强对农村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重点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使全县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全部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的标准。新建学校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相关标准进行建设,教育装备的采购要有前瞻性,要严格按标准配备。

责任领导:李普光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教体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突破难点,解决师资短缺。

4.合理均衡配置教师资源,确保师资水平符合规定。要加强教师编制和岗位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编制管理政策,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配编标准。全面实施县管校聘制度,进一步完善教师招聘制度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机制,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有计划的进行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教师的招聘工作,力争到2022年12月补齐,基本解决教师数量缺编和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

责任领导:蒋恒斌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教体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5.进一步创新教育管理机制,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建立和完善县域范围内教师校际间合理流动机制,完善教师流动管理办法,不断加大县城学校教师支教力度,使教师交流比例达到规定要求。切实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全覆盖,逐步实行城乡学校共同体管理模式,城乡学校紧密联动发展,积极开展结对学校的特色创建、教师互派、师资培训等活动。聚焦县域内教育薄弱环节,创新管理模式,使优质资源向教育薄弱学校辐射,促进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尽快提升办学水平,有效缩小校际差距,逐步实现全县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全覆盖。落实农村教师津补贴制度,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任教,补齐乡村体育艺术教师短板。

责任领导:杜钧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保障投入,解决经费缺额。

6.依法落实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国家性,完善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加强教育财政保障力度,确保校舍建设维修、教学设备采购、校园安全保障等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使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达到要求。要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力争每年有所增长。保障每年教育经费达到“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要加强教育费附加、土地出让金计提税收等资金的征用和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切实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发展每年所需资金。

责任领导:李普光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教体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落实政府保障政策,确保教育经费标准达标。一是保障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和教师培训经费。不足100名学生的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二是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学校要按照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办法,及时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保证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活动;三是保障教师工资水平。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确保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健全完善教师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办法,教师待遇与实绩贡献、师德师风考核挂钩。

责任领导:李普光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教体局、人社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巩固常规,解决质量不均衡。

8.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道德教育摆在学校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创新德育内容、途径、方法和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教育,广泛提升学生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能力。挖掘贺兰地方人文资源,建设德育地方课程。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体现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建立完善校园文化保障机制和检查评估制度,着力打造校园文化品牌。

责任领导:杜钧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旅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9.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以创新素养教育为内涵推动课堂变革,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落实科研兴教战略,积极推进校本研修制度建设,推进小班化教育实验研究。高度重视体育、艺术、科普等教育,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心理素质和艺术修养。强化学校体育工作,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推动足球、篮球等各类体育项目特色学校创建活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活动不少于1小时。推进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引导学生了解和学习艺术知识、技能与方法,提高学生审美素养。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配备专兼职劳动教育师资队伍,拓宽劳动教育的渠道、方法和评价机制。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建设,保障中小学心理健康师资配备,增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教研支撑作用,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城乡联动教研、线上线下融合式教研等制度,改进和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责任领导:杜钧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科协、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10.推进校园数字化建设,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以“互联网+教育”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全面开展智慧校园建设,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信息化教学环境,推动学校在教育教学、科学决策、业务管理、教育评价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互联网+教研联盟”共同体作用,让在线互动课堂成为常态化,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式互动教学教研活动,大力提高教师网络研修能力,扩大优质资源全覆盖,提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互联网+”创新素养教育综合改革,形成人才培养、教育服务、教育治理的新模式。

责任领导:杜钧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11.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增强依法办学、依法治教意识,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全面落实课程标准,规范办学行为,落实“五项管理”制度,全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全面开展。坚决杜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组织学生有偿补习等违规行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成效,重点解决“超标、超前、超量”问题,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明确家长责任,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把强化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及结果运用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管理和评价体系。

责任领导:杜钧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团县委、妇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3年9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12.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建设和谐校园。积极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民主管理机制,建立中小学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创设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以美感人,以景育人。切实加强和完善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制度,杜绝择校生。落实高中招生政策,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责任领导:杜钧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3年9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落实政策,保障弱势群体权益。

13.全面落实教育资助和扶贫、乡村振兴政策。贯彻落实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逐步提高和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和范围。落实扶贫助学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权益。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捐资助学,形成比较健全的资助体系,帮助贫困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学生接受完成义务教育。

责任领导:杜钧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团县委、妇联、财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中心、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3年9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14.健全随迁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加强对接受随迁子女较多学校的管理和督导,改善就学环境,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

责任领导:杜钧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团县委、妇联、民政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15.依法保障特殊教育。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纳入贺兰教育发展的整体之中,不断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保障,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中小学要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在接收随班就读学生集中的学校建立资源教室,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保障资源教室功能的发挥。对不具备上学能力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要实行多种形式的送教上门服务。安排专项资金,全力保障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顺利开展。鼓励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

责任领导:杜钧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团县委、妇联、残联、财政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3年9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重视安全,建设平安校园。

16.高度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内容,健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学校要利用“宁夏学校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开展常态化安全教育和专项活动。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积极创建区、市、县级“安全管理规范化学校”,努力打造平安校园。

责任领导:杜钧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17.坚决防治校园欺凌和伤害。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严格学生日常管理,密切家校沟通,及早发现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苗头,及时处置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强化教育惩戒和威慑作用,科学有效地实施追踪辅导。要强化门卫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当对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与纠纷,定期开展管制刀具等危害性物品收缴工作,杜绝发生学生伤害事故。

责任领导:杜钧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18.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风险排查和整治,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公安局、教体局、学校监控联网平台。不断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教育、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卫健、文广、住建、城管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强化措施落实,突出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行为,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平安贺兰”。

责任领导:冯俊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教体局、交通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卫健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19.着力提升校园治理水平。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完善党组织领导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不懈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教育,牢牢掌握学校正确发展方向。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坚决防范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

责任领导:杜钧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21年9月底前)。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认真开展自查调研,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印发《贺兰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动员会,部署创建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多渠道宣传创建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9月-2024年9月)。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围绕优质均衡中的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创建项目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加强指导督促,适时召开现场会、推进会,确保评估验收校校达标、项项达标。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4年9月-2025年6月)。各单位对照标准逐项开展自查自评。县政府组织督导评估组对各单位进行初评。各单位根据初评意见查漏补缺、整改提高。

(四)迎检评估阶段(2025年1月-2026年12月)。2025年4月底前,完成县级自评,申请银川市人民政府复核验收,查漏补缺。2025年10月底前申请自治区评估验收,查漏补缺。2026年接受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评估认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重要任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推进计划和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年度。要聚焦突出问题,明确工作措施,实施重点攻关,真正做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优先、投入优先、资源配置优先。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一线,跟踪掌握进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和实际困难。

(二)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一项惠及贺兰人民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相关责任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点,作为推动全县高质量、高标准提升贺兰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三)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协调机制。实行党政主导、县教体局主抓、各部门主责、乡镇(街道)主体、学校主创的“五主”联动制度,各司其责,齐抓共管,“一盘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县教体局要切实牵好头,认真做好统筹协调、具体规划、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按照创建规划时间节点和步骤,按时完成各自的任务,确保贺兰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

(四)强化宣传引导。广泛深入宣传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战略意义,引导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育发展。大力宣传广大教师扎根基层、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着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认可基础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强化监督检查。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府督导评估机制,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将政府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政府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完善督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强化督导结果运用,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责任追究制,创建工作的结果要与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挂钩,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凡因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影响此项工作推进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根据责任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责任追究。

附件:贺兰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评估指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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