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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2021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1〕51号 发布日期 2021-06-2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兰县2021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贺兰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绿色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科)发〔2021〕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年底,全县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5%和41%,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86%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集镇和城镇近郊较大规模的中心村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农村厕所普及率达到91%,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一是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通过政府采购、农企合作推广、农户按配方自行采购等多种形式,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向粮经作物并重拓展,全县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9.44万亩以上。二是深入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鼓励种养殖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大户就近开展畜禽粪污集中堆沤和使用,继续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全县示范有机肥替代化肥5万亩以上。三是加大有机肥推广力度。加强有机肥质量监管,规范有机肥推广应用,严格市场准入,防止抗生素、重金属污染。扩大秸秆、沼液、绿肥等其它有机肥替代,推广主要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技术,带动全县主要农作物施用有机肥20万亩以上。四是加快肥料新产品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增加施肥种类,改进施肥方法,示范推广缓控释肥、水溶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推广叶面喷施等施肥方式,提高肥料当季利用率,减少化肥施用量。结合粮经轮作等耕作制度创新,集成推广种肥同播、机深施、水肥一体化等科学施肥技术,开展多地域、多类型、多作物的土壤培肥和化肥减量示范。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各乡镇(场)

(二)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一是强化病虫害监测预警。建立田间监测网点,健全病虫监测体系,配备自动虫情测报灯、性诱捕器等监测设备,建立田间监测站点4个。完善宁夏农作物病虫害数字化监测预警系统,病虫害预测预报系统,提高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农作物病虫发生趋势长期预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短期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二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着力推进以“性诱”技术为核心的非化学防治技术措施,积极推广应用病虫害生态调控、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不断扩大统防统治覆盖率。建立自治区级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1个,每年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达到35万亩以上,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三是提升农药使用效率。推广自走式喷杆喷雾器、多旋翼无人机、风送式喷雾器等高效率植保机械,采用低容量喷雾、静电喷雾等先进施药技术,提高喷雾对靶性,降低飘逸损失,提高农药利用率。四是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落实预防为主植保理念。重点对农药经营人员、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技术人员就禁限用农药使用规范、低毒低残留农药选择、农药的合理混配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等方面进行培训。引导农户科学采用种子、土壤、秧苗处理等预防措施,减少中后期农药施用次数,对症用药,合理添加助剂,促进农药减量增效。五是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实施农药定点经营许可制度,严格落实“谁经营、谁回收、谁处置”的主体责任。依托农药经销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积极探索“农资经营单位折价回收、有资质的环保单位规范化处置”的方式,加快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政策支撑、回收处置和组织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集中处置”的运行体系。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各乡镇(场)

(三)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落实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措施。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运行及粪污拉运台账,确保畜禽粪便实现生态消纳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严禁病死动物随意丢弃,按国家动物疫病防疫相关规定规范处置病死动物。二是强化规模养殖环境监管。推动畜禽养殖场配备视频监控设施,记录粪污处理、运输和销售等情况。三是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依法加强禁限养区监管,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品种、规模、总量。实现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配套率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四)加强农用残膜回收利用。一是强化规范使用。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地膜,提高覆膜标准和质量,使用厚度为0.01毫米以上、耐候期大于6个月、抗拉强度性能好的地膜,降低农用残膜回收难度。二是加大回收力度。通过项目引领,引导回收加工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各乡镇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站、分拣点,开展回收工作,加大残膜回收网点和回收加工企业扶持力度。三是建设地膜污染治理示范区。建设地膜污染治理示范区,强化标准膜使用、残膜回收、生物降解等措施,示范推广高效的残膜回收技术。全县残膜回收率达到86%以上。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各乡镇(场)

(五)扎实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一是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大秸秆转化饲料的利用力度,依托养殖业发展,以订单生产为主要方式,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实施好国家粮改饲试点项目,大力推广全株玉米青贮和秸秆捡拾打捆等实用技术,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率。二是大力实施秸秆还田。实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推广使用秸秆粉碎还田机、稻麦联合收获机、玉米联合收获机、青贮饲料收获机械。在灌区推广水稻留茬还田和玉米秸秆粉碎深翻还田等技术;采用生物菌剂快速腐熟还田和秸秆堆沤还田技术模式。三是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台账建设。及时填报秸秆综合利用台账,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县生态文明考核指标。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各乡镇(场)

(六)强化水资源环境管控和水生生态保护。一是推进节水措施落实。以创建国家节水灌溉示范县为抓手,实施现代化生态灌区项目。调整种植结构,控制高耗水、低效益农作物种植面积,大力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鼓励和推广水肥一体化、喷灌、滴灌、间歇灌溉和管灌等技术示范,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率,年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累计达到19.6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二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质量,推进农业灌溉向集约型、高效型、生态型转变,建成高标准农田2.4万亩,年底高标准农田面积累计达到57万亩。三是转变水产养殖方式。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开展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积极发展稻渔立体生态种养、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流水养殖等健康养殖模式。发展稻渔立体生态种养2.66万亩(新增5000亩)、渔业设施化养殖51.8万平方(新增8.23万平方米)。加强日常渔业投入品监管和尾水排放监管力度,指导养殖基地严格按照《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加强尾水治理,实现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场)

(七)切实加强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类别,实施分类管理。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对受污染耕地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农产品质量检测等,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针对性地采取治理和修复措施,加强有机肥示范推广力度,减少化肥农药使用。开展污染现状调查评估,对受污染耕地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农产品质量检测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和修复措施,降低农产品污染风险,确保全县粮食生产安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八)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慎重、稳妥、有序原则,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相配套,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相结合,根据村庄规划布局大力推进农村室内水冲式厕所改造建设,逐步消除露天旱厕。2021年全县各乡镇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计划建设三格式化粪池水冲式厕所4600户(洪广镇500户、立岗镇1107户、金贵镇1052户、常信乡660户、南梁台子管委会1281户)。根据《宁夏农村厕所建设技术指导意见》(宁农居办发[2019]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厕所改造项目考核验收办法》(宁农居办发[2019]9号),通过农户自建、乡镇统建两种方式建设室内水冲式厕所,验收合格的,拆除室外旱厕,切实提高卫生厕所使用率。加强农村改厕技术研究,重点推广防冻节水产品和水泥三格式化粪池。加强农村厕所粪污管控,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打扫户厕卫生,切断病原粪口传播途径。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

(九)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持续改善和巩固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紧盯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关键环节,有效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突出问题,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要求做到生活垃圾不落地、垃圾转运不外露、生活垃圾清理及时不满溢,到2021年底,力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达90%,源头分类覆盖率达45%,垃圾回收利用率达25%,有效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占比超过40%,争创银川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2个。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有效开展,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守土有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目标,成立贺兰县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继斌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建宁    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宋  健    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局长

        王岩弘    自然资源局局长

        孙  明    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  锋    综合执法局局长

        吴士忠    水务局局长

        仇国磊    洪广镇代镇长

        宋  瑞    常信乡代乡长

        邢  冰    习岗镇代镇长

        强玉梅    金贵镇代镇长

        朱燕华    立岗镇代镇长

        马立坤    南梁台子农牧场管委会主任

        王  虎    京星农牧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农村局,马建宁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农业农村局、各责任单位要做好项目实施及技术指导工作,各乡镇(场)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确保整体工作有序进行。领导小组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的继任领导继续担任,不再另行调整。

(二)确保经费投入。拓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经费渠道,确保资金落实到位;整合各类资金,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用残膜回收、农村生活废弃物回收处置等,保障项目建设;完善投融资体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等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按照源头控制、过程清洁、末端利用的原则,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抓手,示范推广生态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业清洁生产等技术。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照贺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任务表(附件),主动认领全年工作任务,每月30日之前向贺兰县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进展情况(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6月3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小结,11月2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邮箱nxhlnjtgzx@126.com)。各责任单位要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纳入重点工作任务范畴,及时收集整理各自领域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档案资料。领导小组结合考核细则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任务落实好、机制完善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以调动各单位工作积极性,确保完成各项防治任务。

附件:贺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任务及资金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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