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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贺兰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安排意见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19〕61号 发布日期 2019-07-1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9年贺兰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贺兰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安排意见

为确保我县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19〕97号)精神,结合我县生源实际和教育改革新要求,现对我县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围绕《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任务

今年全县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4190名,计87个教学班(含教学点);全县小学六年级毕业班64个,毕业生3523名,计划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3624名,计68个教学班。

三、招生原则

1.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的招生政策,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校学位。

小学招生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县城小学由教育体育局组织各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生源范围招生(以居住地为主的原则),农村小学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学校组织实施。

没有设幼儿园的农村地区,学校在保证本地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可办学前班,学前班由各校根据生源情况设大小班。

初中招生由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小学查验学生户籍和住址后按照招生计划和生源范围分配到贺兰一中、贺兰二中、贺兰三中、贺兰四中、北塔中学就读。

2.坚持义务教育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招生计划、招生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逐年降低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班额,达到规定标准。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资格审核机制,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监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

3.坚持义务教育全纳原则。坚持“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原则,落实“两个全部纳入”(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精神,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利,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度及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随班就读或无法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由相关学校根据情况安排送教上门。切实做好留守儿童的入学工作。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推进“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严禁违规招生。

四、招生细则

(一)小学招生

1.对象

年满6周岁以上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截止日期按2019年8月31日前推计算)。

2.片确方法

(1)适龄儿童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购房,且所购房已实际入住的;或适龄儿童及父母之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在同一个户口簿上,且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地址对应的片区学校入学(自2020年起,购房时间必须在入学上一年12月31日前)。

(2)在贺兰县城购买商业用房,且自行经营的,其子女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地址对应的片区学校入学(自2020年起,经营证照取得时间必须在入学上一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业用房未经营或转租他人经营的,其子女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3)购买未交付使用住房的,其子女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4)自2020年秋季始,购房晚于入学上一年12月31日的;空挂户(有户无房);挂靠在其他亲属户口的,其子女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5)2020年,同一房址三年内在片区已有入学学生的,不能再按所在片区入学(不含户主和房屋产权未变更的情况),视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6)外来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依据,由家长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选择入学。

3.入学材料

(1)县城购房的: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贷款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和契税发票。二手房过户手续必须齐全,公证书不能作为划片入学依据)、免疫接种证。

(2)外来随迁子女: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营业执照)、免疫接种证。

4.生流程

(1)县城购房的:携带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贷款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和契税发票)、免疫接种证按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报名。

(2)外来随迁子女:携带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营业执照)、免疫接种证,以居住证为依据,实行一址对应多校、相对就近调剂入学,由家长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名。入学后学校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城市生活。

5.招计划及生源范围

(1)贺兰一小一年级计划招生400人。

生源范围:①利民路以北、欣兰街以东、银河路以南、朔方南街以西;②银河东路以北、富兴北街以东、桃源东路以南、茂源街(步行街)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2)贺兰二小一年级计划招生400人。

生源范围:①利民东路以北、朔方南街以东、银河东路以南、朝阳南街以西;②银河东路以北、茂源街(步行街)以东、桃源东路以南、习岗北街以西;③桃源东路以北、朔方北街以东、意湖东路以南、习岗北街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3)贺兰三小一年级计划招生200人。

生源范围:①丰庆西路以北、虹桥北街以东、清源路(G6京藏高速公路)以南、109国道以西;②丰庆西路以北、109国道以东、利民西路以南、富兴南街以西;③利民西路以北、109国道以东、居安西街以南、欣兰街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4)贺兰四小一年级计划招生250人。

生源范围:①丰庆东路以北、富兴南街以东、利民东路以南、朔方南街以西;②丰庆路以南、109国道以东、德胜东路以北、华美街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5)贺兰六小一年级计划招生300人。

生源范围:①桃源路以北、109国道以东、意湖路以南、朔方北街以西;②意湖路以北、109国道以东、水产路以南、习岗北街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含光明村户口适龄儿童)。

(6)贺兰县回民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300人。

生源范围:①G6京藏高速公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桃源西路以南、109国道以西;②居安西街以北、109国道以东、银河西路以南、欣兰街以西;③银河西路以北、109国道以东、桃源西路以南、富兴北街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7)贺兰七小一年级计划招生300人。

生源范围:①利民东路以北、朝阳南街以东、银河东路以南、习岗南街以西;②丰庆东路以北、习岗街以东、意湖东路以南、汉延渠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8)贺兰八小(项目名称为太阳城第二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00人。

生源范围:①丰庆东路以北、朔方南街以东、利民东路以南、习岗南街以西;②丰庆东路以南、华美街以东以北,汉延渠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9)贺兰县奥莱小学(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一年级计划招生300人。

生源范围:原经济桥村、黎明村、团结村和奥莱小镇的适龄儿童。

为了使我县更多学生能够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经与银川二十一小总校协调,奥莱小学(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一年级增加4个教学班的招生计划,在全县范围内招生(具有县城户籍或购房,不受划片限制)。有此意愿的家长到奥莱小学报名。

(10)贺兰县德胜实验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300人。

生源范围:贺兰山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虹通路以南、109国道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11)其他情况

一址对应多校:①和平村户口适龄儿童可选择贺兰二小、贺兰七小。②红旗村户口适龄儿童可选择贺兰四小、贺兰七小、贺兰八小(太阳城第二小学)。③新平村户口适龄儿童可选择贺兰六小、贺兰七小、五星小学。

经摸底测算,县城及周边可提供空余学位的学校有贺兰五小、贺兰七小、贺兰八小(太阳城第二小学)、五星小学、奥莱小学(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家长可相对就近选择入学。

其他小学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做好一年级招生工作。

(二)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

本县小学毕业生;非本县小学毕业但户籍或购房在本县;外来随迁子女。

2.学片确定方法

(1)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学片确定方法与小学相同。

(2)非本县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初中学校空余学位统筹安排。

3.学材料

(1)县城购房的: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贷款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和契税发票。二手房过户手续必须齐全,公证书不能作为划片入学依据)

(2)无县城购房的: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营业执照)。

4.生流程

(1)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工作人员核验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户籍、房产信息,按照片区划分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到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持录取通知书到初中学校报到。

(2)非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贷款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和契税发票)或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到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办理转学手续。根据初中学校招生完成情况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5.招生计划和生范围

(1)贺兰一中初中部(太阳城中学)初一年级计划招收16个教学班,计864

生源范围:①购房地址在银河东路以南、富兴南街以东、丰庆西路以南、109国道以东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②金山小学金山户籍毕业生;③民乐小学京星农场户籍毕业生。

(2)贺兰二中初一年级计划招收24个教学班,计1240

生源范围:①购房地址在桃源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朔方北街以西、意湖东路以北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②县城小学无贺兰县城购房的小学毕业生;③立岗小学、兰光小学、银光小学、新渠小学、潘昶小学、奥莱小学、五星小学、铁东小学、铁西小学的毕业生;④常信小学中原丁义小学、旭光小学、桂文小学的毕业生;⑤金山小学非金山户籍的毕业生;⑥贺兰五小非德胜户籍的毕业生;⑦民乐小学非京星农场户籍的毕业生。

(3)贺兰三中初一年级计划招收6个教学班,计330人。

生源范围:①贺兰三中小学部、欣荣小学毕业生;②常信小学中原常信小学和谭渠小学的毕业生;③暖泉小学非暖泉农场户籍的毕业生。

(4)贺兰四中初一年级计划招收18个教学班,计990人。

生源范围:①购房地址在贺兰山路以北、花园街以东、大连路以南、109国道以西;②大连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桃源西路以南、109国道以西;③丰庆西路以北、109国道以东、桃源西路以南、富兴街以西;④银河东路以北、富兴北街以东、桃源东路以南、朔方北街以西;⑤银河东路以北、朔方北街以东、意湖东路以南、汉延渠以西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含和平村户口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⑥暖泉小学暖泉农场户籍的毕业生。

(5)北塔中学初一年级计划招收4个教学班,计200人。

生源范围:①购房地址在大连路以南、花园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唐徕渠以东且属于贺兰行政区划内的贺兰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②片区购房的非贺兰县学籍小学毕业生根据学位情况登记招录。

五、转学

(一)申请转学的对象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因在县城购房或外来随迁人员在贺兰县务工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

(二)所需材料:与入学一致。

(三)转学流程

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贷款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二手房过户手续必须齐全,公证书不能作为转学房产依据)或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到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集中办理转学手续,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分配。

(四)转学规定

1.转学实行当面核验证件、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转学学生不能确保按片区分配,由教育体育局综合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各学校接收转学学生应符合《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关于转学的相关规定。转入学校须为学生及时办理转学手续,不得拒绝接收。纸质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的10个工作日以内。

3.中小学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接收转入学生。

4.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在接收转入学生前,应严格核查学生的学籍信息,避免通过转学变相留级。

5.因县城内学校学位紧张,转入学生应服从教育体育局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六、招生规定

(一)加强组织实施。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在县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招生委员会根据《义务教育法》、县域经济发展需要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统筹制定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由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各学校负责做好招生宣传和组织报名工作。

(二)严格学籍管理。认真落实“十一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小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私自为民办初中学校提供学生学籍信息。对新招收的学生要做好义务教育建档工作,完善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就读,禁止为不足入学年龄学生注册学籍。

(三)强化监督检查。招生计划一经公布,各校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确需调整,须由贺兰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教育体育局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到学片区内符合条件的生源应收尽收,不得人为设置门槛拒收。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班额设置标准,原则上中小学每班不超过50人。各学校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2020)》目标要求,逐年消除大班额。

(四)重视宣传引导。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影响面大,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围绕政策制定具体办法,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和宣传,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努力营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圆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五)转入学时间及地点

1.招生入学

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到:2019年8月26日至29日,在各小学;

初中七年级新生报到:2019年9月1日,在各中学。

2.转学

2019年8月26日至9月1日,在贺兰七小体育馆集中办理。

3.北塔中学片区非贺兰学籍小学毕业生登记

2019年7月29日至31日,在德胜实验小学体育馆集中办理。

本意见由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贺兰县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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