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政府(办)文件

关于印发《贺兰县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19〕42号 发布日期 2019-05-0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驻县区(市)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有效治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规范安葬和公墓管理。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统战部、发改委等11部门《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方案》(宁民发〔2019〕32号)要求,决定在我县开展一次殡葬领域存在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摸排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专项摸排,进一步摸清我县滥占耕地林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基本情况,落实监管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完善殡葬基本设施建设,推动源头治理,补齐民生短板,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顺应“逝有所安”的普遍期待。

二、工作重点

(一)摸排范围

1.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违法违规私建的“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

2.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违法违规私建的硬化大墓、活人墓及建立或恢复的宗教地。(对大墓的认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25号)关于埋葬遗体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的规定);

3.对2018年开展的全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特别是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各类公墓设施内建造超规定标准墓位及其附属构筑物,墓位出售(租)实施价格欺诈、垄断行为,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违规经营、乱收费,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对外销售牟利,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从事营利活动等违法违规问题;

4.殡葬领域其他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投诉举报久拖不决的问题。

(二)职责分工

1.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责任单位:统战部、宗教局

配合单位: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2.殡葬服务、公墓墓穴销售价格制定情况。

责任单位:发改局

配合单位: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3.违法违规侵占国有土地建造用于骨灰、遗体安葬(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违反规划建设公墓设施等情况摸排。

责任单位:民政局、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公安局

4.违法违规侵占城市公园及其他公共绿地建墓等情况摸排工作。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民政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

5.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修坟建墓情况摸排。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民政局、公安局

6.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环境修坟建墓情况摸排。

责任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公安局

7.违法违规在旅游景区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墓情况摸排。

责任单位:文广局

配合单位:民政局、公安局

8.殡葬领域价格违法行为、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实施垄断行为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民政局、公安局

9.违法违规毁坏林地、草原建墓情况摸排。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民政局、公安局

(三)主要内容

开展2018年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宁民发2018〕63号)要求,结合此次专项摸排工作,对2018年全区开展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重点看专项整治全覆盖情况。紧盯排查没有全覆盖的地区和殡葬服务机构,督促其围绕重点整治问题深入排查整改,确保整治对象全覆盖。二是重点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建立情况。紧盯容易遗漏的问题,确保排查无死角,并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三是重点看立行立改情况。紧盯专项整治期间殡葬服务机构所列整改事项完成情况,对可以立即解决的问题要防止推诿拖延、边改边犯。四是重点看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紧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墓位出售(租)价格欺诈、实施垄断行为,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违规经营、乱收费等突出问题,凡是依法处理不到位的,相关部门要联合加大打击惩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制止顶风违法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五是重点看长效机制建立运行情况。紧盯短期内确实难以解决的普遍性问题,组织力量加强研究,从制度机制上予以解决。六是重点看“回头看”中发现的新苗头新问题。紧盯已建立的长效机制未发挥作用情况,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完善,真正把新苗头新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9年5月上旬)。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摸排方案,召开会议传达各级会议精神,布置专项摸排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摸排范围、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及工作措施,加强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摸排工作。

(二)全面摸底排查(2019年5月上旬至5月中旬)。各责任部门要对各类违建墓地情况,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载明所处位置、建造主体、时间、规模、占地、使用等基本情况。对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重点内容,要逐一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查找并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和时限。各责任部门要将此次摸底排查情况及“回头看”情况统一汇总后,于2019年5月13日报县民政局。

(三)开展联合调研(2019年5月中旬至6月初)。由县民政局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成立联合工作组,对摸排情况进行检查。对摸排工作不全面、不扎实、手段落后影响摸排结果的,及时提出改进的建议。对摸排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摸排工作组织实施,并层层加强复查复核,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可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摸排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县民政局局长王秀花同志为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谢庆福同志为副组长,县委统战部、发改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事件教训,把此次专项摸排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从严从实抓好摸排工作。

(二)压实部门职责。县民政局要牵头做好专项摸排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好整治“回头看”等工作。统战、宗教事务部门要负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从事营利活动情况。发改部门要负责检查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行为,并协助做好违建墓主信息查询等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协同摸排违法占地建造用于骨灰、遗体安葬(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违反规划建设公墓设施,毁坏林地、草原违规建墓等情况。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公园及其他公共绿地违规建墓等情况摸排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要协同摸排破坏生态环境修坟建墓情况。农业农村部门要协助相关部门摸排违法占用耕地修坟建墓情况。文广部门要负责摸排旅游景区内违规建墓情况,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规建墓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要摸排检查殡葬领域价格违法行为、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实施垄断行为等情况。

(三)确保摸排效果。各部门要做细做实排查摸底,通过严格自查、交互检查、专项检查、层层核查等方式,要全面摸清违法违规建墓情况,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对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大墓活人墓、规模大小及是否处于法律法规禁止区域;是否在原有基础上扩建并石化硬化;是否为应当火化遗体土葬的;破坏耕地植被程度、建造时当地是否已有公益性安葬设施;户主是否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等情况,都要认真仔细加以区分登记,为下步分类整治奠定坚实基础。对公墓设施内的超标准墓位,特别是2018年专项整治后仍新建的,要责令公墓单位立即予以拆除;对其他仍未整改到位的,要倒排时限、压实责任、责令务必按期完成,严禁久拖不决、整而不治、治而无果。

(四)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摸排工作的政策解读及舆情管控,不主动宣传,但要注意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误解误读和不必要疑虑,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对不实或恶意炒作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为专项摸排和殡葬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违规违法私建“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摸排情况统计表

    2:违规违法私建硬化大墓摸排情况统计表

    3:违规违法私建活人墓摸排情况统计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