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实施好粮食安全分级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粮食局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98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党的 十九大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党中央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突出重点、切实可行、注重实效”的原则,2018年度考核内容按照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完善粮食调控体系、保障粮食质量安全、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13项重点考核事项40个具体考核指标进行设置。
二、组织保障
为扎实做好我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建立全县粮食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明确各有关单位维护全县粮食安全责任,现成立贺兰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叶正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建民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 刘国荣 县财政局局长
李宗怀 县发改局局长
常雪峰 县国土局局长
张 翠 县统计局局长
刘 伟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马晓东 县水务局局长
杨学生 县环保局局长
伊生福 县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王庆琳 农业发展银行贺兰支行行长
徐建忠 县农牧渔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渔业局(粮食局),徐建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资料收集、整理汇总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三、考核评价
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采取部门自查评分、督查考核、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各牵头单位自查评分及督查考核情况,综合计算贺兰县2018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最终得分,报县考核工作组作出综合评价审定。对部分重点考核事项实行倒扣分。
四、考核安排
(一)做好我县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工作。
1.部门自查。2018年12月25日前,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通知确定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要求,对本部门2018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打分,形成书面自评报告。同时将各单位自评总结报告(正式文件)、自评打分依据的文件、表格等相关资料和自评打分表(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本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对自查自评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督查考核。2018年12月27日前,考核工作组根据各部门自评及上报资料情况,结合日常监督考核,确定抽查部门,组成联合抽查小组,对被抽查的部门进行实地考核。
3.综合评价。2018年12月28日前,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各牵头单位自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4.考核通报。2018年12月30日前,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通报考核结果,同时抄送县委组织部和县考评办,作为对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二)做好上级部门对我县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的准备工作。
5.自查自评。2019年1月1日前,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按照区、市《关于做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各有关部门2018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报告,对全县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打分,准备自评打分依据的文件资料。自查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2018年我县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6.汇总上报。2019年1月5日前,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完成我县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落实情况总结报告和评分情况,备齐自评打分依据的文件资料,通过宁夏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平台报送。同时将纸质报告(正式文件)和自评打分依据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刻录成光盘)一并报送区市发改委、农牧局、粮食局,并抄送考核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7.迎检复查。2019年2月至4月,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和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做好上级部门对我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迎检准备工作。
五、考核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的重要保障。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为主要抓手,积极推进落实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承担起我县粮食安全主体责任。要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加强对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合理统筹安排,保证我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各成员单位要紧扣影响我县粮食安全的“短板”和风险隐患,针对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条梳理,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要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建立健全保障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
(三)严明考核纪律,确保公平公正。考核工作严格遵守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各成员单位的自评考核打分必须有详实的佐证资料作为依据,严禁出现弄虚作假、瞒报虚报、违规打分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马双燕
联系电话:0951-8062275
邮 箱:hlxlsj@163.com
附件:1.贺兰县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细则
2.贺兰县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