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政府(办)文件

关于印发贺兰县2018年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18〕58号 发布日期 2018-04-0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兰县2018年抗旱应急预案》经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2018年抗旱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二、干旱风险分析 

2.1 2018年水情分析 

2.2旱情分析 

2.3气象情况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抗旱指挥领导小组 

3.2各成员单位职责 

四、预防和预警 

4.1预防 

4.2预警 

五、应急响应 

5.1总体要求 

5.2Ⅰ级应急响应 

5.3Ⅱ级应急响应 

5.4Ⅲ级应急响应 

5.5Ⅳ级应急响应 

5.6信息报送及处理 

5.7指挥与调度 

5.8抗旱应急响应措施 

5.9应急结束 

六、保障措施 

6.1资金保障 

6.2物资保障 

6.3应急队伍保障 

6.4社会参与保障 

6.5宣传及技术推广 

七、附则 

7.1编制、审查与审批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7.4预案实施时间 

一、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适应全县抗旱工作需要,加强抗旱工作指导,增强灾害防范意识,落实抗旱减灾措施,提高抗旱保灌工作的计划性、主动性和应变能力,积极应对今年可能出现的旱情、灾情,科学合理的调配利用水资源,减轻旱灾影响和损失,真正做到防范有措施、抢险有对策,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2)《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部门规章和文件。 

(3)《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 

(4)《农村人畜饮水旱情评定标准》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旱灾所采取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全县抗旱指挥机构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旱抗旱减灾的重要依据。

1.4工作原则 

按照国家和区、市水利工作要求,本着“抗长旱,防大旱,科学抗旱,早动手,抓主动”的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将群众饮水安全放在第一位。 

(2)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重于抗、抗重于救”的原则。大力宣传,增强全民主动抗旱意识和全面抗旱观念。 

(3)坚持“全面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重点,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4)坚持依法抗旱和科学抗旱的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努力加大科学技术在抗旱工作中的应用和普及。 

(5)坚持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大力推行节水技术,努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 

(6)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区域协调、属地组织、密切配合、就地抗旱的原则,共同做好抗旱工作。 

二、干旱风险分析

2.1 2018年水情分析

自治区水利厅在综合考虑黄河来水及全区2018年引耗水指标的情况下,按照“统一调度、丰增枯减”的原则,确定沿黄各市县农业引水量、生态移民项目区用水量等指标。 

自治区水利厅分配我县2018年全年控制用水量为4.17亿立方米。我县境内的各大干渠2018年控制引水指标为:唐徕渠灌区控制用水指标为2.15亿立方米;惠农渠灌区控制用水指标为0.87亿立方米;汉延渠灌区控制用水指标为0.98亿立方米;西干渠灌区控制用水指标0.16亿立方米。在此基础上,自治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水资源管理力度,细化分解各市县取水总量和用水总量,要求各级部门严格执行水资源三条红线,不得超用水量和超量开采。

2.2旱情分析 

贺兰县是农业大县,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对水资源的依赖性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的工业、生态以及水系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由于受黄河来水持续减少及常年气温偏高等因素影响,我县4一6月灌溉高峰期引黄水量将十分紧张,预计将有2万亩水稻或3万亩旱作物无水可灌。同时,各大干渠长期持续中低水位运行将导致我县大部分支渠引水流量受限和灌溉周期拉长,进一步加重我县旱情及灌溉矛盾供需矛盾纠纷,我县将面临严峻的缺水形势。

2.3气象情况 

2017年11月全区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1℃,全区基本无降水;12月全区平均气温为-4.7℃,较常年同期偏高0.6℃,降水量在0.1mm-1.8mm之间,大部地区偏少9.1%-97.1%。2018年1月全区各地气温略偏高,各地降水量均偏多50%以上。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2018年春季(2-5月),全区各地平均气温偏高1℃以内;各地降水偏少20-30%。根据我县自然条件、降水趋势、抗旱水源及水利工程配套情况分析,我县近期发生重大干旱的可能性较小,但中度干旱、轻度干旱皆有可能发生,特别是汉延渠稍段,唐徕渠太子渠灌域、西干渠金山地区因干渠供水不足,中低水位运行都可能使旱情进一步扩大,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各责任部门对抗旱工作决不可掉以轻心。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抗旱指挥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我县抗旱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贺兰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黄自爱      县委常委、金贵镇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叶正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国荣      县财政局局长 

岳建平      县住建局局长 

王秀花     县民政局局长 

朱建新      县司法局局长 

孙富忠      县交通局局长 

马晓东      县水务局局长 

吴志军      县农牧局局长 

时新华      县卫生局局长 

闻国焘      县安监局局长 

马  贤      县电视台台长 

李武雄      县供销社主任 

马建宁      习岗镇镇长 

保学东      金贵镇镇长 

丁书涛      立岗镇镇长 

蔡  霞      洪广镇镇长 

张  才      常信乡乡长 

马宏伟      南梁台子管委会主任 

陈来祥      京星农牧场场长 

吕巡均      县气象局局长 

田  玮      县供电局局长 

陈  刚      县供水公司经理 

郑力宁      县电信公司经理 

吴保林      县石油公司经理  

抗旱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马晓东同志兼任。 

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灌溉工作负总责,确保各村级协会灌溉的均衡受益和灌区的稳定。加大抗旱保灌工作力度,加强机井,补水泵站的管理和指导。加大水费的收缴和上缴力度。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因争水、抢水引起灌溉秩序混乱,影响社会稳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突发性事件,各乡镇场主要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解决,使问题解决在一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各乡镇场第一责任人及重点预防渠道

乡镇场

负责人

重点预防渠道

金贵镇

保学东

南毛渠、北毛渠、营门中渠、民二渠、

小西渠、毕家渠、大高渠

习岗镇

马建宁

新胜大新渠、黎明三斗、四斗、庙儿渠

立岗镇

丁书涛

太子渠、四星灌区、二官渠、永华渠、

尹家渠、通义复渠、农场渠

常信乡

张  才

刘子渠、南渠、新华渠、抗旱斗、运河斗、胜利斗

洪广镇

蔡  霞

大高渠、复兴渠、洪西高斗、兰丰斗、

金鑫灌区、洪西大斗、移民区

京星农场

陈来祥

京星干渠

南梁台子

马宏伟

南梁台子灌区

金山自保局

朱海峰

金山林场灌区

抗旱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抗旱的责任和义务。县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抗旱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同级抗旱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上级抗旱指挥部的调度命令,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全县的抗旱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3.2各成员单位职责 

电视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微信、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今年的水情、旱情、气象情况,引导广大农民自觉主动地投身到抗旱保灌中来,共同应对缺水危机。 

水务局:组织制订抗旱方案,掌握旱情、灾情,必要时发布干旱预报,及时传递抗旱信息,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防灾、抗灾措施的落实,协助组织抗旱服务队伍建设,落实抗旱物资的储备;协助乡镇、干渠做好2018年水费的预收、促收工作,保证水费及时足额上交,争取适时灌溉;协助干渠、乡镇场做好水事纠纷的调节处理工作,对不遵守灌溉秩序私自开口放水、破坏水利设施、煽动群众聚众闹事的人员,依法做出严肃处理;成立抗旱服务队,对全县的补水泵站、流动泵站进行检查维修,对抗旱机井进行清洗、打捞。 

安监局:负责人身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矿企业生产安全。 

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打击偷窃抗旱物资、破坏灌溉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 

民政局: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检查督促受灾地区救灾措施的落实,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 

司法局:指导各乡镇场做好水事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 

财政局:确保上级下拨的抗旱经费及时到位,筹集抗旱所需资金,对县抗旱指挥部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协调,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住建局:协助做好全县城镇防洪抗旱工作规划,做好县城周边河湖、水系、林带的抗旱补灌工作。 

交通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助做好骨干沟道及重灾区交通畅通,确保运送抗旱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到位。 

农牧局:及早掌握旱情、灾情,及时统计受害面积和灾情损失。负责拟定受旱情况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方案,帮助群众恢复生产,对减轻我县农业灾害损失进行宏观指导。 

文广局:负责救灾宣传工作。深入抗旱第一线了解灾情,宣传救灾政策,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提供灾情资料。报道救灾和赈灾幕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做好饮用水水质的检验工作,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 

供销社:负责抗旱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并定期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物资储备情况。 

各乡镇场:对历年来水事纠纷多发点的农民进行重点水情宣传,对历年来灌水困难的地段进行摸底,做好心中有数,以便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解决;在灌溉高峰期设立干部值班制度,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遇重大纠纷或破坏水利设施等行为时,及时上报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供电局:负责抗旱用电设施维修维护和电力调度,并实施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灾情、雨情、水情的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灾害性气侯的预测预报及天气形势资料。 

供水公司:合理调度工业、企业及居民生活用水,确保供水安全。 

电信公司:负责所辖电信、邮政设施的安全,保障抗旱指挥机构、水文气象站点的邮电通讯畅通,优先传递抗旱、水文气象通讯信息,督促落实对水文、气象通讯的各级优惠措施。 

石油公司:负责抗旱防汛救灾的车辆、机械用油调度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

4.1预防

4.1.1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水雨情变化、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抗旱指挥领导小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各乡镇场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遇干旱期间,各乡镇场及有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及时向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旱情。 

4.1.2预防工作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干旱灾害、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常年性的抗旱组织机构,落实抗旱责任人和预警措施,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工程准备:大力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对水毁工程、病险水库、渠道工程、管网工程等进行整治建设,保障工程正常供水。 

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级抗旱预案。 

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合理配置,以应急需。 

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抗旱信息畅通。 

4.2预警 

(1)农业干旱 

根据干旱出现的不同季节划分为5种:即春旱、夏旱、伏旱、秋旱和冬旱。农业干旱划分为4级:轻度干旱(Ⅳ级)、中度干旱(Ⅲ级)、严重干旱(Ⅱ级)、特大干旱(Ⅰ级)。以渠道来水量与平均值之差为主要指标,作物生长期连续干旱天数和旱期降水量为参考,确定干旱等级。 

(2)抗旱预案 

抗旱预案由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修订,修订完善后,按原程序报批。预案经审批执行后,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保证顺利实施。 

(3)预警级别 

抗旱指挥领导小组要在掌握水(雨)情变化、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干旱的成因和特点,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正确判断干旱发生等级,及时向旱区发出干旱预警信号。干旱预警分为4组,即Ⅳ级干旱预警、Ⅲ级干旱预警、Ⅱ级干旱预警、Ⅰ级干旱预警,分别对应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 

五、应急响应 

5.1总体要求 

旱情发生是一个渐变的过程,范围由小到大,程度由轻到重。按照各时段的旱情旱灾变化程度,结合我县地形、地貌、地质特征及水源、水工程现状,采取相应的抗旱对策。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是: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强化纪律、依法防旱;快速反应,保障有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科学调度,防抗结合,确保实现抗旱工作目标。 

5.2Ⅰ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农业干旱等级达到特大干旱标准,发布Ⅰ级干旱预警,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在应用Ⅱ级抗旱预案的基础上,启动Ⅰ级预案。在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乡镇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乡镇抗旱指挥机构每天将旱情、抗旱动态报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根据进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报县政府和上级抗旱工作指挥部。 

5.3Ⅱ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农业干旱等级达到严重干旱标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在启动Ⅲ级抗旱预案的基础上,启动二级抗旱预案。在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乡镇场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乡镇场抗旱指挥机构每天将旱情、抗旱动态报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根据进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5.4Ⅲ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农业干旱等级达到中度干旱标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在启动Ⅳ级抗旱预案的基础上,启动Ⅲ级抗旱预案。在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乡镇场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乡镇场抗旱指挥机构每3天将旱情、抗旱动态报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根据进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5.5Ⅳ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农业干旱等级达到轻度干旱标准,旱情对农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在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各乡镇场抗旱指挥机构具体组织实施以受灾群众为主的就地防旱抗旱工作。乡镇场抗旱指挥机构每4天将旱情、抗旱动态报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根据旱情进展情况提出抗旱指导意见。 

5.6信息报送及处理 

旱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管理,同级共享。各乡镇场和相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研究本辖区旱情、灾情信息,经有关部门专家会商,及时提出旱灾程度及抗旱措施。 

旱情、旱灾及抗旱救灾信息由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审核,并按规定发布。 

抗旱救灾的新闻发布和报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群众宣传救灾的基础知识,各乡镇场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5.7指挥与调度 

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是抗旱工作的调度指挥机关。旱灾发生时,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应根据预案组织抗旱减灾工作,及时处理抗旱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化解抗旱矛盾,协调抗旱纠纷,维持抗旱治安秩序。 

当发生特大、严重干旱时,各乡镇场抗旱指挥机构在县抗旱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可实施跨乡镇场调水和调动抗旱抽水设备,必要时可向社会征调抗旱物资,动员全社会参与抗旱救灾工作。 

5.8抗旱应急响应措施 

(1)水源措施 

抗旱工作的重点是挖掘水资源和水源优化配置,为抗御特大干旱做好准备,挖掘水源要正确处理好防汛与抗旱的关系。不同时段,既要考虑工农业及城市生活用水需求,又要根据工程安全状况、天气变化、雨情、水情,确保水工程安全。制定最佳科学调度方案,变泄为蓄,合理多蓄,尽量少泄,同时抓住有利时机,做好非灌溉时期蓄水工作,充分发挥调蓄功能,增加可利用水量。 

(2)农业措施 

抗御干旱灾害必须要有相应的农业措施,改变农作物品种单一的格局,避免用水的高度集中,在半干旱地区要及时推广节水保水型的耕作技术,如旱地育秧、免耕栽插、半干旱式水稻栽培技术等。旱情严重时,改种旱作物。农业部门在安排土地利用作物种类、品种结构、耕作技术、栽培技术时,要以可能供给水量为出发点,变对抗性种植为适应性种植。 

5.9应急结束 

当干旱地区发生较大范围的降水过程,旱情得到缓解,水源状况得到改善,低于受旱标准,全县大规模抗旱行动基本结束后,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应向社会宣布抗旱期结束。 

六、保障措施 

6.1资金保障 

抗旱资金按照县政府投入与收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在县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遭受特大干旱灾害地区兴建应急水源工程和建设抗旱设施的费用补贴、主要抗旱工程的修复、农业灌溉水费补贴,以及其他规定的抗旱工作的修复和建设。 

6.2物资保障 

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储备足够的抗旱抢险、救护物资,并安排一定的储备管理费用;按照指定的抗旱物资储备及经费管理办法,对储备的抗旱物资,要按规定等级造册,实行专库、专人管理,并明确调运管理办法,严格调运程序。抗旱物资的调用,由本级抗旱机构根据需要负责调用。 

抗旱工作结束后,针对抗旱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集的原则,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及时补充到位。 

6.3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的主要任务是保障应急送水和抗旱救灾。在抗旱期间,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抗旱救灾工作。 

抗旱服务组织是抗旱减灾的重要力量,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抗旱期间,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及时组织抗旱服务组织,深入旱情严重的地区,为农村群众提供抗旱物资和抗旱技术咨询、推广抗旱新技术、承担应急供水等任务。 

6.4社会参与保障 

(1)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今年的水情,旱情。尽快协助完成本辖区机井配套及维修、维护工作,充分发挥机井的作用,确保机井在灌溉高峰期发挥效益。积极协调供电部门,对抗旱工程维修、入户、增容给予最大支持。  

(2)全面完成固定泵站、流动泵站的新建、修复工作,做好流动泵站的维修、养护工作以及以沟补水、以渠引水、以湖补水的准备工作。 

(3)抓紧完成春季渠道砌护及闸、涵等各项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提高抗旱能力和水资源利用率,保证水利工程能够及时投入运行。 

(4)各乡镇场认真督促落实支斗渠的维修、维护及支斗渠的清挖工作,支斗渠的清挖要彻底,不能有断带,保证支斗渠在灌溉高峰期不决口,不影响灌溉。 

(5)全面做好2018年农业灌溉水费的预收工作,同时,支持各级用水协会加大对2017年水费拖欠的收缴力度,督促协会要积极上缴干渠水费,赢得干渠管理所的配合和支持。如因水费收缴不及时影响灌溉,由各乡镇场自行负责。 

(6)扬水灌区及补水泵站及早做好设备的维修及保养工作,确保泵站正常运行。 

(7)各乡镇场要深入推进农民用水协会的建设工作,要及早对农民用水协会进行培训,加强农民用水协会灌溉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调动协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明确协会的责任,确保灌区上下游均衡受益。 

(8)积极应对旱情。各支斗渠要做到提前开灌,水到就灌,适当拉大小麦头水和二水的距离,有补水条件的地方要利用改造湖泊、鱼池等,蓄存一定水量,以备待用。 

(9)需要在干渠架泵抽水的协会,要提前做好报批工作,避免因干渠来水量少,发生高口灌溉困难和吊口现象。 

6.5宣传及技术推广 

(1)各乡镇场要在本灌区积极宣传缺水形势,做到家喻户晓,加大种植作物调整的宣传力度,树立节水意识,全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各乡镇场要及早调整灌区作物布局,以水定产全面压减水稻种植及高耗水作物的种植面积,积极推广旱育稀植栽培技术,扩大节水高效作物种植的面积;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灌水教育工作,明确禁稻区不予配水,维护正常的灌溉秩序。 

(3)各乡镇场规划的水稻种植区要集中连片,便于供水,水稻区及常年灌溉困难的支渠、高口、高地、耗水量大的漏沙地及超计划种植的水稻要退出水稻种植,确保作物能够适时得到灌溉。 

七、附则 

7.1编制、审查与审批 

本预案由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抗旱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修订,修订完善后,按原程序报批。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抗旱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政府予以表彰;对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