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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2018年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18〕56号 发布日期 2018-04-0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兰县2018年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经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2018年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编制原则 

  二、流域及气象概况 

  2.1主要来水区来水概况 

  2.2主要水库蓄水情况 

  2.3气象情况 

  三、水量控制指标分配 

  3.1自治区水量控制指标分配 

  3.2各大干渠开、停水时间 

  四、水量分配及调度实施方案 

  4.1各大干渠水量分配 

  4.2各乡镇场水量分配 

  4.3 生态补水及工业、企业水权分配 

  4.4 地下水开采量 

  五、保障措施 

  5.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化解灌溉矛盾 

  5.2加大水情宣传,引导群众抗旱自救 

  5.3做好预案编制,严格总量控制 

  5.4加强实时调度,严肃调度纪律 

  5.5开源节流,多水源联合调配 

  5.6加强取用水管理,强化取水过程的监测和检查 

  5.7水权交易监管

    六、附则

    一、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全县水量分配及调度工作,最大限度发挥黄河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协调安排农业、工业、生活用水及生态补水。 

  1.2编制依据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及自治区水利厅《2018年宁夏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分配原则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2018年水量分配及调度工作。 

  1.4编制原则 

  1.4.1水资源统一调度原则:全区水资源由自治区水资源管理局实行统一调度,其中:各大干渠取水口由自治区水资源管理局直接调度;沿黄工农业取水口,中南部库井灌区和黄河支流,由各县(市、区)、用水单位按照水利厅下达的年度分水计划,制定水量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并报水资源管理局备案;地下水及非常规水实行取用水报备制,由县(市、区)水务局依法监督管理,并负责统计上报自治区水资源管理局。特殊情况下的应急调度由自治区水资源管理局直接调度。 

  1.4.2计划用水与丰增枯减原则:严格执行水利厅下达的水量分配计划,依据黄河水和灌区用水实际,制定月、旬调度计划,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如遇特大旱情或黄河来水不能满足我区用水需求,由水利厅实施应急调度。如水量分配方案需要调整,由水利厅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1.4.3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原则:年度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三条红线”指标之内。各支斗渠定额内用水指标,由各县(市、区)商渠道管理单位,按照自治区发布的作物灌溉用水定额予以明确,保障供给。 

  1.4.4均衡受益的原则:县(区、市)际断面和干渠控制断面实行“先交后用,交够再用”原则,保障灌区上下游、左右岸均衡受益。

    二、流域及气象概况 

  2.1主要来水区来水概况 

  根据黄委报讯资料统计,2017年7-12月,黄河主要来水区来水270.4亿立方米,比多年同期均值少16%。另据黄委会水文部门长期径流预报,2018年1-6月,黄河流域主要来水区来水134.9亿立方米,比多年同期均值偏少4%。 

  2.2主要水库蓄水情况 

  根据黄河流域主要来水区来水实测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黄河干流的龙羊峡、刘家峡、万家寨、三门峡、小浪底五大水库合计可调蓄水量232.9亿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多65.4亿立方米。其中,黄河上游龙羊峡、刘家峡水库合计可调蓄水量167.2亿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多45.25亿立方米。 

  2.3气象情况 

  2017年11月全区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1℃,全区基本无降水;12月全区平均气温为-4.7℃,较常年同期偏高0.6℃,降水量在0.1mm-1.8mm之间,大部地区偏少9.1%-97.1%。2018年1月全区各地气温略偏高,各地降水量均偏多50%以上。据气象部门测墒结果,灌区土壤0-50cm土壤相对湿度均大于60%,墒情较好。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2018年春季(2-5月),全区各地平均气温偏高1℃以内;各地降水偏少20-30%。

    三、水量控制指标分配 

  3.1自治区水量控制指标分配 

  2018年自治区分配贺兰县2018年全年控制用水量为4.17亿立方米,较2017年增0.35亿立方米,增9%,其中:夏秋灌控制用水量为3.48亿立方米,冬灌控制用水量为0.68亿立方米;地下水最大取水指标为0.35亿立方米。 

  3.2各大干渠开、停水时间 

  3.2.1唐徕渠夏秋灌放水时间4月6日,停水时间9月2日。冬灌放水时间10月20日,停水时间11月20日。 

  3.2.2惠农渠夏秋灌放水时间4月22日,停水时间9月2日。冬灌放水时间10月22日,停水时间11月22日。 

  3.2.3汉延渠夏秋灌放水时间4月24日,停水时间9月3日。冬灌放水时间10月23日,停水时间11月20日。 

  3.2.4西干渠夏秋灌放水时间4月10日,停水时间9月6日。冬灌放水时间10月20日,停水时间11月20日。

    四、水量分配及调度实施方案 

  4.1各大干渠水量分配 

  2018年自治区水利厅分配我县辖区内各大干渠控制用水量4.17亿立方米,我县分配控制用水指标为4.17亿立方米。 

  4.1.1唐徕渠灌域2018年农业灌溉及生态补水控制用水量为2.15亿立方米。 

  4.1.2汉延渠灌域2018年农业灌溉及生态补水控制用水量为0.98亿立方米。 

  4.1.3惠农渠灌域2018年农业灌溉及生态补水控制用水量为0.87亿立方米。 

  4.1.4西干渠灌域2018年农业灌溉及生态补水控制用水量为0.1636亿立方米。 

  4.2各乡镇场水量分配 

  4.2.1习岗镇:2018年度核定习岗镇控制用水量为3762.6824万立方米。其中,核定唐徕渠满达桥所控制用水量为1106.8926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南梁所控制用水量为1056.502万立方米;核定汉延渠五所核定控制用水量为1599.2878万立方米。 

  4.2.2金贵镇:2018年度核定金贵镇控制用水量为7584.9099万立方米。其中,核定汉延渠五所控制用水量为6117.6749万立方米;核定惠农渠三所控制用水量为1375.645万立方米;核定惠农渠二所控制用水量为91.59万立方米。 

  4.2.3立岗镇:2018年核定立岗镇控制用水量为9760.4298万立方米。其中,核定汉延渠五所控制用水量为1783.2847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满达桥所控制用水量为1735.0285万立方米;核定惠农渠三所控制用水量为6182.364万立方米。 

  4.2.4常信乡:2018年核定常信乡控制用水量为11967.016万立方米。其中,核定唐徕渠满达桥所控制用水量为6547.3092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南梁所控制用水量为5303.7733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暖泉所控制用水量为115.9335万立方米。 

  4.2.5洪广镇:2018年核定洪广镇控制用水量为4090.6185万立方米。其中,核定唐徕渠满达桥所控制用水量为1798.7507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暖泉所控制用水量为1047.9955万立方米;核定西干渠五所控制用水量为1243.8723万立方米。 

  4.2.6京星农场:2018年核定京星农场控制用水量为1050.401万立方米。其中,核定惠农渠三所控制用水量为1050.401万立方米。 

  4.2.7南梁台子:2018年度核定南梁台子控制用水量为1053.8146万立方米。其中,核定唐徕渠南梁所控制用水量为1053.8146万立方米。 

  4.2.8金山自保局:2018年度核定金山自保局控制用水量为122.1229万立方米。其中,核定西干渠五所控制用水量为122.1229万立方米。 

  4.2.9葡萄长廊蓄水池:2018年度核定葡萄长廊蓄水池控制用水量为270万立方米。其中,核定西干渠五所控制用水量为270万立方米。 

  4.3 生态补水及工业、企业水权分配 

  4.3.1如意湖:核定控制用水量30万立方米。(唐徕渠满达桥灌域) 

  4.3.2典农河:核定控制用水量100万立方米。(唐徕渠二农场渠灌域) 

  4.3.3宁夏园艺产业园:核定控制用水量20万立方米。(唐徕渠满达桥灌域) 

  4.3.4洪西七斗(生态):核定控制用水量10万立方米。 

  4.4地下水开采量 

  2018年自治区核定我县农业地下水开采量0.35亿立方米,具体分配如下:习岗镇500万立方米;立岗镇900万立方米;金贵镇800万立方米;洪广镇400万立方米;常信乡700万立方米;南梁台子80万立方米;金山自保局120万立方米。

    五、保障措施 

  5.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化解灌溉矛盾。各乡镇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灌溉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今年的缺水形式早谋划、早动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灌溉高峰期要深入基层认真做好水事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5.2加大水情宣传,引导群众抗旱自救。各级水利部门要广泛宣传水情,帮助群众算清水账,合理调整种植结构,增强农民避灾减灾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抗旱自救。 

  5.3做好预案编制,严格总量控制。各水管单位、用水企业要结合实际,科学编制本辖区年度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加强用水过程管理,强化总量和强度刚性约束指标“双控”管理,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有限的水资源。 

  5.4加强实时调度,严肃调度纪律。坚持“年控制、月计划、旬安排、日调度”的工作模式,合理安排灌区用水。调度指令一经下达,必须坚决执行,确保各级调度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履行灌域之间指标调剂和新增用水指标行政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供水单位不得自行向用水单位超计划供水。 

  5.5开源节流,多水源联合调配。继续发挥机井、机动水泵、调蓄水库的抗寒保灌作用,在高峰期弥补渠道来水不足的影响,解决灌区梢段灌溉难的问题。 

  5.6加强取用水管理,强化取水过程的监测和检查。定期开展对沿河工业几小型农业取水口、地下水取用、非常规水使用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严格落实取用水计划管理。 

  5.7水权交易监管。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充分利用2018年水资源,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体制改革。2018年各大干渠管理所管辖的支渠在进行水权交易时,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严禁私下交易和无序交易。

    六、附  则 

  6.1本预案是2018年全县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 

  6.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贺兰县2018年唐徕渠灌域农业灌溉引用水量分配表 

          2.贺兰县2018年惠农渠灌域农业灌溉引用水量分配表 

          3.贺兰县2018年汉延渠灌域农业灌溉引用水量分配表 

          4.贺兰县2018年西干渠灌域农业灌溉引用水量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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