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政府(办)文件

关于印发贺兰县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18〕32号 发布日期 2018-03-0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贺兰县“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区、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阳光行政的要求,把政民互动作为基本形式,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原则,积极推进开放式行政治理,使政府更加富有公信力、凝聚力和执行力。

二、开放主体

实施“政府开放日”活动的主体是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以及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下属企事业单位、服务窗口部门等。

三、邀请对象

在贺兰县工作、生活、学习,关心贺兰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公民。主要对象包括离退休老干部,基层“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及各行各业先进人物代表,基层网格员、基层群众,引进人才、创业者、职工代表,网民代表等。

四、活动内容

(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本部门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以深化行政改革、推动社会发展、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便民政策等为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现政府机关的主要职能、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

(二)畅通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基层群众关切,注重答疑解惑和整改落实,促进机关作风改进和服务绩效提升。

五、活动时间

与基层和社会群众日常联系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原则上每年至少举行两次“政府开放日”活动。其他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可视职能特点和工作要求,适时举行“政府开放日”活动。

六、主要方式

(一)浏览介绍。让公众浏览部门整体架构;由专人介绍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观摩体验。邀请公众观摩部门办公运行情况,体验办公运行流程和行政执法过程。

(三)座谈交流。召开座谈会,向公众介绍本单位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工作事项办理情况。

(四)参观调研。邀请公众参观重大项目建设现场,调研重要民生工程实施和推进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是全面落实十九大精神、提升廉洁高效行政水平的客观要求,对于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高效履行职责、增强政府驱动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着眼于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抓好“政府开放日”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将“政府开放日”活动列入单位重要工作日程,建立组织领导机构,科学拟定本单位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时间安排、参加人员、活动方式等内容,推进“政府开放日”活动深入开展。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相关单位“政府开放日”活动确定时间、主题内容后,于2018年3月12日前将“政府开放日”计划上报政务公开办公室,如有调整,要提前10天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现场走访,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