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贺兰县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贺国土资发〔2018〕4号)收悉。为提高土地利用率,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贺地(G)[2018]—01号:位于贺兰县常信乡,东至排水沟、南至排水沟、西至刘勇耕地、北至吴波用地。面积9370平方米,净地出让,竞买方式为单独竞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0.6;规划建筑密度:30%-50%;绿地率:15%-20%;建筑限高:12米;用途为仓储用地。出让年期:50年,出让起始价为101万元(亩均7.18万元),竞买保证金101万元,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此复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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