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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文 号 贺政函〔2018〕7号 发布日期 2018-01-1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贺兰县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贺国土资发〔201811)收悉,为提高土地利用率,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出让以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1.贺地(G)[2018]—02位于贺兰县县城规划区,东至富兴北街、南至托斯卡纳庄园、西至预留地、北至预留地。面积44000平方米净地出让,竞买方式为单独竞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1.2;规划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住宅建筑不高于22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7%出让年期:商业40年,住宅70年,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2542万元(亩均38.52万元),竞买保证金2542万元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2.贺地(G)[2018]—03位于贺兰县县城规划区,东至富兴北街、南至预留地、西至汇源街、北至预留地。面积65334平方米净地出让,竞买方式为单独竞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1.2;规划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住宅建筑不高于22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7%出让年期:商业40年,住宅70年,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3774万元(亩均38.51万元),竞买保证金3774万元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3.贺地(G)[2018]—04位于贺兰县县城规划区,东至富兴北街、南至预留地、西至汇源街、北至预留地。面积54667平方米其中3950平方米属原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净地出让,竞买方式为单独竞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1.2;规划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住宅建筑不高于22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7%出让年期:商业40年,住宅70年,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3158万元(亩均38.51万元),竞买保证金3158万元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此复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8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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