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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招商顾问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4-03-26
来源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解读单位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4年3月19日,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贺兰县招商顾问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规发〔202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的起草背景及依据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银川市以及贺兰县关于招商引资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发挥招商顾问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推介贺兰、宣传贺兰,进一步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水平,结合贺兰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管理办法》共十条,分别从聘任范围、聘任条件、聘请程序、聘请机制、主要职责、奖励及服务、解聘条款及附则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一)聘任范围。行业协会副会长以上人员,商会、协会会长或常务副会长;行业优秀企业负责人;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专家;全国性网络平台、区域性知名媒体负责人;产业投资基金负责人;产业园区服务运营商等。

(二)聘任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无违纪违法记录;

2、拥护和支持国家、自治区、市、县各级招商引资政策,关心和支持贺兰县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工作;

3、在相关领域和行业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4、具有从事项目、产业、投资工作热情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广泛的信息来源渠道和客户网络,愿意在贺兰投资或帮助引进项目、资金。

(三)聘请程序:

1、组织申报。

2、初审。

3、审定及颁发聘书。

4、聘请机制。

(四)主要职责:

1、招商顾问需对外推介贺兰县产业基础、项目资源,开展宣传招商政策、营商环境等招商活动。

2、招商顾问需积极协助贺兰县对接外地资源,协助提供赴外地组织招商会议、经贸交流、商务考察等服务。

3、招商顾问负责将客商的投资信息及时反馈给贺兰县,协商组织投资方到贺兰县进行参观、考察、洽谈、交流和参加各类招商活动及论坛。

4、对贺兰县招商引资工作提出有建设性的具体意见。

5、从事与贺兰县招商引资有关的其他事项。

(五)奖励及服务:

1、引荐区外客商与贺兰县成功签订投资合同并落地建设的,根据《银川市产业招商引资若干政策》相关规定,按照程序申报并兑现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招商引荐人奖励资金。

2、对每位招商顾问年度考核合格后,每年给予3万元专项工作经费。

3、招商顾问带队组团来贺兰投资考察,对其在本县的活动予以协助。

4、对招商顾问推荐的投资项目,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下提供从审批、注册、登记及后期服务的“一条龙”优质服务。

5、为招商顾问提供其所需的项目信息、相关政策、措施及其他资讯材料。

6、对为贺兰县招商引资做出突出贡献的招商顾问本人,向银川市申请对招商顾问本人授予银川市“荣誉市民”称号,并在贺兰县享受专人指导、全程代办服务,所在公司车辆录入贺兰县行政中心门禁系统。

7、每年年终对招商顾问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协助外出考察、对接外地资源、提供项目信息等方面,对年度考核合格的招商顾问可兑付专项工作经费及奖励。对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招商顾问,将不再续聘。

(六)解聘条款。在聘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招商顾问职责的;

2、实施或开展与招商顾问身份不相符合的行为或活动的;

3、以招商顾问身份谋取不当利益的;

4、有损害贺兰县利益、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5、违反保密原则,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信息的;

6、个人或所在公司(单位)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的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其他不适合履行招商顾问职责的;

凡是在聘期内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将对招商顾问立即解聘,并要求返还聘期内所得专项工作经费及奖励,同时追究其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三、《管理办法》的实施期限等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4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18日。本实施意见由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0951-8089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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