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督查调研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204号)要求,为全力配合做好银川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督查调研工作,全面掌握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状况,现就扎实做好自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调研内容
1.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情况。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建设情况、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建设情况、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情况、社区(村)、企事业单位信息员建设情况以及现有的交通、通讯等应急装备情况。(附件1)
2.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主要包括:总体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情况;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情况;乡镇(街道)、社区(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基层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情况;2017年1-10月份应急预案演练情况。(附件2、3)
3.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包括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民兵救援小分队、应急志愿者队伍及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情况。(附件4)
4.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应急物资是指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所必需的保障性物资(包括协议储备物资),具体包括: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个人防护用品、通讯设备、救生设备、消防器材、防毒器具、防爆器具、堵漏工器具、分析检测仪器、警戒警示用品、医疗器械车辆、药品、粮油食品、防汛抢险、被服及其他救灾物资等。(附件5)
5.应急避护场所建设情况。各级避护场所建设、登记备案情况,物资、设备储备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附件6)
6.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主要包括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情况;应急科普知识和应急演练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情况;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情况等。(附件7)
7.风险隐患排查情况。主要包括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的自然灾害类、安监部门牵头负责的事故灾难类、卫生部门牵头负责的公共卫生类、公安部门牵头负责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建立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分级分类、分析评估、统计汇总以及登记建档情况)及风险隐患整改情况等。
8.公共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情况。主要包括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的自然灾害类、安监部门牵头负责的事故灾难类、卫生部门牵头负责的公共卫生类、公安部门牵头负责的社会安全类协同会商制度建立情况;每季度突发事件分析研判情况。
9.值守应急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情况。主要包括24小时总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建设情况;信息报告制度建设情况及2017年1-10月份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
10.预警信息发布和报告情况。预警信息发布的依据、手段、流程、审批制度等。
11.应急处置和善后总结评估情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建立情况;信息公开与新闻发言人制度;突发事件总结评估是否件件落实,是否建档立卡。
12.“十二五”期间和2017年1-10月份资金保障情况。主要包括:应急救援队伍资金保障情况;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经费保障情况,包括应急建设项目资金、应急储备物资购置和代储物资补偿资金、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经费、应急管理专家组经费等。
二、报送单位
安监局、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局、发改局、宗教局、人社局、交通局、教育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林业局、司法局、国土局、环保局、气象局、街道办、文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局、财政局、习岗镇、金贵镇、立岗镇、洪广镇、常信乡、南梁台子、京星农场、金山自保局、德胜园区管委会、生物科技园管委会、生态纺织园管委会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单位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调查表,做到制度全、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确、资料完整。应急演练类别、时间、地点、人数等记载要详实。企业、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和应急演练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自查汇总。
2.各责任单位务必于11月16日前将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自查报告及附件表格报送至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人社局303室,联系人:焦晓东,联系电话:8062301),电子版发送至hlxyjb@163.com。县应急办将把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做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各单位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特别是在制度建设、队伍建设、隐患排查、物资储备、应急值班等方面对照应急管理考核细则要求进行查漏补缺,于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附件:1.贺兰县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调查表
2.贺兰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调查表
3.贺兰县2017年1-10月份应急演练情况调查表
4.贺兰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调查表
5.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调查表
6.应急庇护场所情况调查表
7.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调查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