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22010103337R/2023-0002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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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2-03 |
责任部门: | 贺兰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03 |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全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要求,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县司法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29件,宣布失效8件,修改1件,废止3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