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贺兰县人民政府2024年6月24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马小梅任贺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兼),免去贺兰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马咪娜任贺兰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原贺兰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张莹杰任贺兰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原贺兰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程超任贺兰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挂职),原贺兰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职务自然免除;
姚玺婷任贺兰县劳动权益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吴昊林任贺兰县植保植检中心主任;
韩建林任习岗镇植保植检站站长;
贺兰任金贵镇植保植检站站长;
姚自成任立岗镇植保植检站站长;
杨淼任洪广镇植保植检站站长;
杨银林任常信乡植保植检站站长;
周平奉任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国栋任贺兰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贺兰县南梁台子司法所所长职务;
孙庆任贺兰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太任贺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杨浩任贺兰县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免去贺兰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站站长职务;
杨菲菲任贺兰县南梁台子司法所所长;
赵刚任贺兰县河湖事务中心主任,免去贺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郭睿任贺兰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站站长;
田思奇任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窦建立贺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张海龙贺兰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何乐贺兰县河湖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以上人员中,孙庆、李太、杨菲菲、郭睿、田思奇同志任职
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贺兰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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