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任免>干部任免

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金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337R/2024-00077 文 号 贺政干发〔2024〕18号 发布日期 2024-04-19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干部任免
关 键 词

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贺兰县人民政府2024年4月16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金波任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姚玺婷任贺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闫宇聘任贺兰县林草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董振华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晶贺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以上人员中,姚玺婷、闫宇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贺兰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