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任免>干部任免

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马宏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文 号 贺政干发〔2020〕16号 发布日期 2020-09-22
发布机构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干部任免
关 键 词 干部任免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县委2020年9月5日第22次常委会议精神,经9月18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县人民政府决定:

马宏伟聘任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应急管理部部长,免去贺兰县信访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路峰聘任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王建军任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姜安娜任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彦娟聘任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国土和规划建设部副部长;

顾永刚聘任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投资促进部副部长;

王建宁聘任贺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张晓罡聘任贺兰县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黄宁华聘任贺兰县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张晓龙聘任贺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王建军、王学文、张晓罡、李海明、程凯同志贺兰县习岗街道办事处相关职务自然免除;张晓龙同志贺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相关职务自然免除。

以上人员中,路峰、宋彦娟、顾永刚、姜安娜、黄宁华任职

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贺兰县人民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