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机构改革,原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更名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原县科学技术局、原县会计核算中心、原县公用事业管理所撤销,原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原科学技术局、原县会计核算中心、原县公用事业管理所领导干部的领导职务均自然免除。经县委2017年9月13日第18次常委会议研究,县人民政府决定:
孙 明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徐 勇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田沛霖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郑利民任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朱海峰聘任县金山自然保护局局长。
杨 涛调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工作。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职务任免手续。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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