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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陈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索引号 640122-100/2015-04577 文 号 贺政干发〔2015〕4号 发布日期 2015-04-02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干部任免
关 键 词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委2015年3月10日第8次常委会议研究建议 ,县人民政府决定:

  陈 锋任习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海峰任县劳动就业局局长,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樊利宁兼任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

  免去王恩清习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职务任免手续。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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