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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2020年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 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参会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640122-100/2020-0034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1-20
发布机构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督查检查
关 键 词 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 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自治区、银川市安委会2020年第三次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11月18日我县召开全县2020年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要求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政府督查室对本次参会情况进行了督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等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出差、陪同县委主要领导调研等工作请假,由其他分管领导参会。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扶贫办、融晟公司、税务局共4个单位因工作原因,由其他分管领导参会,未履行请假手续。暖泉农场、融媒体中心共2个单位,未安排人员参加会议,也未履行请假手续。

二、存在问题及工作要求

会风是干部作风、工作纪律的反映,会风正则作风正。今年以来,政府督查室已先后三次下发《督查通报》,对全县召开会议的参会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引以为戒,认真反思。但从本次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的参会情况来看,部分单位对工作要求没有谨记于心,依然存在工作纪律性不强、会风会纪不严问题。为此,政府督查室再次重申参会要求与会场纪律,请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转变作风,端正会风。  

一是严格会议要求。凡全县召开的会议,各乡镇(场)、各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必须按要求派人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替会。

二是严肃会场纪律。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在指定位置就坐,自觉维护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或接打电话,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三是严格会议请假制度。政府召开的要求各部门、各乡镇场、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在会前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召集会议领导请假,经同意后可由单位副职领导代为参加会议,并向政府办公室书面请假。凡未经批准擅自缺席会议或安排他人开会的,将予以通报,并按绩效考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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