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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办公用房清退管理督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640122-100/2017-3641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10-19
发布机构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督查检查
关 键 词 办公用房 督查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9月27日-10月10日,县政府办公室、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联合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督查总体情况看,大部分单位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通过以大换小、集中办公、隔断等方式,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腾退超标准办公用房,全县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如卫生局、环保局、审计局、司法局、农技推广中心、生物科技园等单位落实比较到位,基本符合规定要求。教育局、农牧局、林业局、街道办、国土局、老干部局、党校、运管所、公路段、交警队、工会、妇联、人社局、公安局、图书馆、文广局、文联、立岗镇、习岗镇、常信乡、洪广镇、南梁台子管委会、自保局、融晟公司、检察院、德胜工业园区、生态纺织园区、金贵镇、残联、综治办等大多数单位均不同程度的存在超标配置办公用房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1.超标现象依然存在。老干部局、公安局、人社局、文广局、财政局、德胜工业园区、生态纺织园区、教育局及各中小学等单位的领导办公用房面积超标严重;老干部局、人社局、民政局、生态纺织园区等单位的领导办公家具配置超大超标;老干部局、生态纺织园区、交警队、图书馆、融晟公司等单位领导办公室带休息室、接待室或会议室,存在套间等现象。 

  2.整改落实不够彻底。经过前期办公用房自查和专项督查,各单位根据存在问题采取了不同形式的整改,虽然进行了物理隔断,但整改不彻底,存在敷衍走过场情况。民政局、检察院、国土局、习岗镇、金贵镇、洪广镇、常信乡、运管所、公路段等单位虽采取安排合署办公形式,但由于在岗工作人员有限,个别领导及工作人员办公面积隐形超标。 

  3.办公资源闲置浪费。清退整改过程中,党校、公安局、科技局、交通局、教育局、国土局、人社局、交警队、工会、运管所、街道办、市场监管局、立岗镇等单位空置房间不能有效利用,部分单位腾出来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被闲置,造成资源浪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全县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 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对办公用房现状进行再核查,对超标现象进行再清退。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文件,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自查整改,对闲置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对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各乡镇等确有工作需要的单位,可设置值班场所,满足工作需求。督查室将对办公用房清退整改情况继续跟踪,对整改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问责,并在年底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对推进办公用房专项清理不力、进展缓慢,以及执行清理政策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凡经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或县级检查仍存在问题的,将提请县纪委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确保清理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出现反弹,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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