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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贺兰县关于建立“审管联动” 一体化业务应用体系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索引号 11640122MB02044255/2022-0022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6-27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意见征集
关 键 词 【已结束】

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投局、文旅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统计局、医保局、综合执法局、宗教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厘清审管边界,明确审管职责,实现审批和监管的有机配合,整体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审管联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宁市监办发〔2022]11号)文件精神,结合贺兰县实际,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代拟起草了《贺兰县关于建立“审管联动”一体化业务应用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请相关单位7月1日12:00前,将修改意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反馈至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418室,电子版发邮箱。

联 系人:余丽,8071395 ,8081250(传真)

邮   箱:hlxxzspj@126.com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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