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交通局、文广局、住建局、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政务公开办、民政局、商务局、公安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改革办公室关于征求“一证通办”“一照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稿)意见建议的函》文件及“两个清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审核确认,特别是对涉及本部门事项,申请人是否只需提供一证(身份证)、一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全流程办理,个人和法人身份是否需要核验,申请表格能否转化为在线填报、电子签章等问题提出明确意见,并于12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送审批局418室。
联系人:余丽
联系电话:8071395,8081250(传真)
电子邮箱:hlxxzspj@126.com
名词解释:“一证通办”“一照通办”指公民或企业仅凭居民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就可以办理相关事项,不需要提供由政府机关产生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需由个人在现场填写的申请表、承诺书等不作为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证”指公民身份证;“一照”指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附件:1.《宁夏“一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2.《宁夏“一照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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