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司法局、住建局、税务局、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14号)、《关于加快落实政务服务改革有关重点任务的通知》(宁政办函[2020]14号)要求,为进一步压减申报材料、简化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效率及便利度,梳理编制了“零材料”办理和“一表可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现将“两个清单”(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审核确认,特别是对本部门事项申请材料填报是否依法、准确、可行,个人和法人身份是否需要核验,申请表格能否转化为在线填报等问题提出明确意见,并于2020年10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签字盖章报送县审批局418室。
联系人:余丽
联系电话:8071395,8081250(传真)
电子邮箱:hlxxzspj@126.com
附件:1.《宁夏“零材料”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2.《宁夏“一表可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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