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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范女士建议贺兰县政务大厅补办身份证窗口收取现金问题的答复

索引号 640122-106/2021-0024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8-30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回应关切
关 键 词 补办身份证窗口收取现金

范女士:

我局在《12345便民服务中心》接到范女士建议:贺兰县创业东路贺兰县政务大厅31号补办身份证窗口办理业务时不收取现金,导致市民家中老人无法办理业务,市民现致电12345,建议贺兰县政务大厅补办身份证窗口正常收取现金,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我局答复如下:经核实,为方便群众办事,今年以来,公安机关推行区内身份证办理采用微信支付相关费用,但是,针对老年人和不能正常使用智能手机的群体,我中心为其开通绿色通道,由工作人员或协调其他群众收取现金后代为微信支付。8月23日,市民反映的老人至大厅办理补办身份证业务时,窗口工作人员未严格按照以上要求为老人开通绿色通道,我中心将对该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下一步,我中心会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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