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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先生咨询贺兰县办理大货车营运证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原因问题的答复

索引号 640122-106/2021-0003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4-06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回应关切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关 键 词 大货车营运证

王先生:

我局在《12345便民服务中心》接到王先生反映:市民前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贺兰县政务大厅2楼办理大货车营运证,工作人员告知市民前往4楼办理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窗口工作人员要求提供房产证和租领合同,但是市民没有房屋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导致市民无法办理大货车营运证,主要诉求:市民想知道办理大货车营运证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原因,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现就王先生反映问题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道路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宁运管〔2018〕45号)要求,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该市民由于无法取得营业执照,所以无法办理大货车营运证。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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