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
我局在《12345便民服务中心》接到张女士咨询:张女士是贺兰县大连路北100米虹桥御景东侧营销中心艺术培训中心商家,现咨询相关部门对门头牌匾的要求以及如何进行备案,我局答复如下:
我局已电话联系张女士,并告知其门头牌匾设立需提供的材料有:1.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复印件;2.设置门头的效果图;3.户外广告申请、安全承诺书。准备上述材料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E厅综合窗口即可办理。
贺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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