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
我局在《12345便民服务中心》接到张先生反映:贺兰县花园南街塞上名居33号楼1号营业房开了一间网吧(级星网咖),该网吧距离德胜实验小学北门口大概100多米,按照国家规定,距离学校不足200米处是不允许开网吧的。张先生表示之前在此处办证开网吧,由于学校还未建成,但现在学校已经建成,此处不应该审批开网吧,张先生向贺兰县文广局以及贺兰县审批局均反映过,没有任何答复,现投诉级星网吧审批不符合标准,我局答复如下:
针对张先生诉求,县政务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17日联合县文广局工作人员及我单位市场服务科、勘验科工作人员一起前往该营业场所勘验。经现场核查,该经营场所建筑面积286平米,计算机50台,200米范围内无中小学校,距离最近的中小学出入口有610米距离,符合审批要求。
贺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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