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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女士反映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工作态度问题的答复

索引号 640122-106/2018-2868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6-08
发布机构 贺兰县行政审批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回应关切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工作态度
李女士
  我局在《12345便民服务中心》接到李女士反映:于2018年5月24日15:44和16:13分拨打贺兰县政务中心工商局窗口电话8065290,咨询贺兰县金贵镇红星村办理豆腐加工厂所需资料问题,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告知需携带身份证前往政务中心工商局先核准名称,之后办理排污证和健康证,咨询办理所需手续,接线人员只告知先核准名称,携带核准名称再前往排污证13号窗口办理排污证。于2018年6月4日10:30左右前往贺兰县创业东路贺兰县政务中心4楼工商局办理核准名称,核准名称后前往13号窗口办理排污证,13号窗口工作人员告知不能在红星一村居住地不能办理排污证,只有建筑工地才可以办理排污证,认为接线员没有告知市民红星一村居住地不能办理排污证不合理,认为政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接线人员没有提前告知红星一村居住地不能办理排污证感到不满,我局答复如下:
  经核实,当事人打电话到工商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当事人核准名称后,出于便民按照正常的流程告知当事人需要到环保窗口办理排污证,但工商窗口对具体排污证办理事宜不清楚,当事人到环保窗口办理排污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明确是否可以办理排污证。这是工作人员对于整个窗口业务不熟悉,已经找负责人和窗口工作人员谈话,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求窗口之间加强业务学习,已对相关窗口扣除本月绩效考核。 
  贺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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