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关于2025年4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引号 11640122MB02044255/2025-0022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4-25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关 键 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25日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951-8061445

附件:《关于宁夏国信润达分析测试中心(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贺审服(综)发〔2025〕29号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宁夏国信润达分析测试中心(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贺审服(综)发〔2025〕29号

  20250425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