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纪委监委办案区改造项目己由贺经改复〔2018〕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中共贺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予以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贺兰县光明西路以北,水源街以西。
2.2招标规模及内容:本次项目主要内容为改造原贺兰县人民法院办公楼、综合楼、法庭及其他配套工程。改造总建筑面积约为4900㎡,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2050㎡,综合楼面积1750㎡,法庭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4日17:00前(北京时间)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
注:1.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系统。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进行咨询。系统平台技术操作事宜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4009980000进行咨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网上报名通过后,于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4日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成功至开标前密切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因为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如果有)将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银川市)》、《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0日13时30分(招标人自当日下午13时00分开始接受投标文件),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贺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贺兰县
联系人:郝建新
电话:0951-391377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32号楼2楼
联系人:孙良俊、马珺剑
电话: 0951-6916579转8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