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8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806144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贺兰山东麓葡萄观光长廊二期公路项目 | 贺兰县洪广镇金山村 |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 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道路位于贺兰县洪广镇金山村,南至陈华公路与陈插公路交叉口处,北至贺兰县与平罗县交界处,东至道路规划红线,西至道路规划红线,全长14.2km,全线新建涵洞22道,属于三级公路。项目起点坐标为:东经106°6′0.39″,北纬38°44′24.97″,终点坐标为:东经106°9′38.88″,北纬38°48′45.47″。本项目为贺兰山东麓葡萄观光长廊二期公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及附属工程。本项目新建线路全长14200m,总估算投资5517.6192万元。本项目估算新建道路在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保投资约172万元,占总投资的3.12%。 | 1、项目运营期废气营运期主要是机动车燃料燃烧产生的尾气,其主要成分为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HC等。汽车尾气会短时间造成局部的污染,但拟建项目周边地势空旷,汽车尾气通过扩散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本项目建成后,自身不产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雨期汇水对水环境的影响。道路营运后,路面雨水径流是造成道路沿线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形式,它有可能携带路面扬尘汽车漏油等污染物进入水体。由于目前已逐步推广使用清洁车用燃料,且漏油情况发生几率极小,汽车尾气的排放物通过地表径流对水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极小。 |
3、道路交通噪声采取车辆进行限速及通过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道路沿线居民影响较小 |
2020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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