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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9月1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9-17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23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806144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高源银色高地葡萄酒庄建设项目

银川市贺兰县洪广镇金山村

宁夏高源银色高地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银川市贺兰县洪广镇金山村,本次主要对原《宁夏高源银色高地葡萄酒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产品规模及污水处理工艺进行变更,项目主要建设葡萄酒庄、 酿酒葡萄种植区、 防护林等,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 工程及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2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2万元。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2、运营期废气为发酵工序乙醇废气、葡萄种植基地扬尘及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污泥池等产生的恶臭。发酵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抽风机抽出,车间外排放,葡萄种植基地通过建设防护林及绿化区域从而减少扬尘产生。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污泥池等产臭构筑物会产生NH3和H2S,通过对产臭池体池体顶部加盖封闭,周围绿化,恶臭气体污染物去除率可达60%,剩余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取措施后,项目污水处理设施NH3、H2S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准》(GB14554-1993) 标准限值的要求。3、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水解酸化+SBR间歇式污水生化处理”,处理规模:5m3/d)处理后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05)表1中的旱作植被灌溉用水标准, 用于防护林灌溉。4、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除梗破碎机、 气囊压榨机、过滤机等设备, 其运行时 会产生机械噪声,其噪声强度值在80~95dB(A)之间,通过室内布置,减振、隔声措施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1类标准。5、运营期固废包括霉烂果和果梗,皮渣、发酵渣,酒泥、废硅藻土,枝条,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其中霉烂果和果梗,皮渣、发酵渣分类收集后全部作为饲料外售综合利用;酒泥、 废硅藻土外运于葡萄种植区;枝条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 圾经垃圾箱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洪广镇垃圾收集站集中转运处置;污泥作为有机肥堆肥还田。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19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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