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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关于社会办医个体诊所(门诊部)暂停营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3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各社会办医个体诊所(门诊部):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进入关键期,为确保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县卫生健康局疫情处置小组的要求,避免引起交叉感染,现就暂停营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业时间

2020年2月14日起。

二、停业范围

社会办医个体诊所、门诊部。

三、有关要求

1.请各社会办医个体诊所(门诊部)做好群众的告知和解释工作。

2.停业期间,如私自接诊的社会办医个体诊所(门诊部),造成传染病传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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